- 税务登记证件有哪些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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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登记证件是纳税人履行了税务登记义务的书面证明。纳税人办理下列事项时必须持税务登记证件: (1)申请减税、免税、退税; (2)领购发票; (3)办理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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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税务登记证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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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按照规定不需要发给税务登记证件的外,纳税人办理下列事项时,必须持税务登记证件: (1)、开立银行帐户; (2)、申请减税、免税、退税; (3)、申请办理延期申报、延期缴纳税款; (4)、领购发票; (5)、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6)、办理停业、歇业; (7)、其他有关税务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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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税务登记证换证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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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登记证的换证、验证。按规定每3年换证二次,每年验证1次。换证时纳税人应持原税务登记证件和重新申请税务登记的《税务登记换证登记表》和《税务登记表》,填写后到税务登记窗口办理手续,工作人员以书面形式通知纳税人领取新证件时间。如果是验证,纳税人应带税务登记证件正、副本和《税务登记表》到税务登记窗口,工作人员验证后应在纳税人的税务登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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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税务登记证的使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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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纳税人领取税务登记证或者注册税务登记证后,应当在其生产、经营场所内明显易见的地方张挂,亮 证经营。出县(市)经营的纳税人必须持有所在地国家税务机关填发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税务登记证或者注册税务登记证的副本,向经营地国家税务机关报验登记,接受税务管理。 (二)纳税人办理下列事项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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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税务登记证遗失应如何申请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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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税务登记证应登报公开声明作废,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书面报告,申请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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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税务登记一条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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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登记是整个税收征收管理的首要环节,是税务机关对纳税人基本情况及生产经营项目进行登记管理的一项基本制度,也是纳税人纳入税务机关管理的一项法定证明。 税务登记窗口主要负责受理纳税人开业、变更、注销、停业和复业登记以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年检等。符合申报条件的,颁发税务登记证件。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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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税务登记验证换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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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登记验证每年一次,验证时纳税人应带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和《税务登记表》到税务登记窗口,工作人员验证后在纳税人的税务登记证正、副本上加贴验证标志,加盖验讫章。 税务登记证按规定每3年换证1次,换证时纳税人应持原税务登记证件和重新申请税务登记的《税务登记换证登记表》,填写后到税务登记窗口办理手续,工作人员以书面形式通知纳税人领取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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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税务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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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生产经营的企业(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自领取营业执照或虽不用领取营业执照,但需经有关部门批准成立之日起30天内,持有关证件、资料,在工商注册或单位所在的区县(地区)地方税务局征管法制科(或地方税务局涉外分局征管法制科)申报办理开业税务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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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税务代理的一般程序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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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代理的一般程序按其性质大体可分为三个阶段:即准备阶段、实施阶段、代理完成阶段。 准备阶段是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向税务代理机构提出税务代理时,税务代理机构要对要求代理方的有关情况进行调查,在此基础上确定是否接受该项代理业务。双方在充分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签定委托代理协议书,约定代理内容、代理权限和代理期限。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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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税务代理的业务范围是怎样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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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代理的业务范围是: (1)办理税务登记、变更税务登记和注销税务登记; (2)办理发票领购手续; (3)办理纳税申报或扣缴税款报告; (4)办理缴纳税款和申请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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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税务代理的形式和应遵循的原则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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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可以根据需要委托税务代理人进行全面代理、单项代理或临时代理、常年代理。 税务代理是一项社会性中介事务,必须坚持严格依法的原则,客观公正的原则,严格管理的原则,自愿有偿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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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税务代理人涉税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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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代理人超越权限、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造成纳税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除由纳税人缴纳或者补缴应纳税款、滞纳金外,对税务代理人处以纳税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50%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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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税务证注销办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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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终止纳税义务情形的,纳税人应在办理工商注销登记前,向原登记税务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不需办理工商注销登记的,应在有关方面批准或者宣告终止之日起15日内申请办理;如果是住所、经营地点发生变动,应在申请办理变更或注销营业执照前,向原登记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如果是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应自营业执照被吊销之日起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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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税务系统劳动模范在总局亲切座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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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9日下午,在国家税务总局会议室,来京参加2005年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的17名税务系统劳模欢聚在这里进行座谈。下午3时,国家税务总局党组书记、局长谢旭人,总局领导贺邦靖、宋兰、董树奎亲切会见劳模并参加座谈,向劳模们表示热烈祝贺和亲切问候。 在座谈会上,劳模和先进工作者代表满含深情地谈了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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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税务行政复议的管辖是怎样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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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行政复议的管辖: 税务行政复议实行一级复议制,即由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税务机关的上一级税务机关管辖。其中: 1、对税务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上一级税务机关申请复议; 2、对税务机关的派出机构依法以自已的名义作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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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税务行政复议的当事人是怎样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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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行政复议的当事人有: 申请人:认为税务机关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税务行政复议机关申请复议的纳税人和其他税务当事人。 被申请人: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税务机关或者应当做出具体行政行为而不作为的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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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税务行政复议申请人的义务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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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的义务是: (一)遵守行政复议程序。 如因不服复议范围第(一)项中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请复议的,先要按税务机关的决定缴清税款或提供担保。 (二)复议期间仍要执行原具体行政行为。 申请人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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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税务行政复议申请人的权利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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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的权利是: (一)依法提起复议的权利。 在法定期限内申请人可按规定向税务机关提出复议请求。 (二)撤回复议申请的权利。 在提出复议请求后,复议机关作出裁决前,申请人可以撤回复议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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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税务行政处罚当事人的权利都有那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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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行政处罚当事人的权利有: 1、陈述、申辩权 当事人对税务机关拟做出的税务行政处罚有陈述、申辩的权利。税务机关不得因当事人陈述、申辩而加重处罚。税务机关不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的,行政处罚无效。 2、复议、诉讼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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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税务行政处罚的范围都有那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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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行政处罚的范围有: 税务行政处罚是税务机关依照税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依法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以及其他与税务行政处罚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以下简称当事人)违反税收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罚的具体行政行为。包括各类罚款以及税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都属于税务行政处罚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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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税务行政处罚的程序都是怎样分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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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行政处罚的程序分类是: 税务行政处罚按罚款额的多少,分为简易程序、一般程序、听证程序。 1、税务机关对公民个人处以50元以下罚款、对法人和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的,适用简易程序当场处罚。 2、简易程序之外的其他处罚适用一般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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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税务行政处罚的时效是如何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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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行政处罚的时效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在五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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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税务行政处罚的权限进取都是怎样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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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行政处罚的权限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罚款额在二千元以下的,可以由税务所决定。其他税务行政处罚由县以上税务机关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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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税务行政赔偿方式有那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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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行政赔偿方式有: 1、违法实施罚款、没收财产或者违反国家规定征收税款的,返还财产; 2、违法实施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造成财产损坏的,能够恢复原状的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按照损害程度给付相应的赔偿金;造成财产灭失的,给付相应的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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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税务行政赔偿程序有那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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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有赔偿义务的税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 赔偿请求人根据受到的不同损害,可以同时提出数项赔偿要求。 要求赔偿应当递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受损害人的姓名、性别、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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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税务行政诉讼的范围是怎样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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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行政诉讼的范围: 纳税人或者其他纳税当事人认为税务机关的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征收税款、加收纳金; 2、税务机关作出的责令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行为; 3、税务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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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税务行政诉讼参加人是怎样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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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行政诉讼参加人: 一、原告 对税务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的纳税人和其他税务当事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是原告。有权提起诉讼的公民死亡,其近亲属可以提起诉讼。有权提起诉讼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提起诉讼。&n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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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税收管理对象及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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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管理是国家以法律为依据,根据税收的特点及其客观规律,对税收参与社会分配活动全过程进行决策、计划、组织、协调和监督控制,以保证税收职能作用得以实现的一种管理活动,也是政府通过税收满足自身需求,促进经济结构合理化的一种活动。 税收管理的具体内容包括税收法制管理、税收征收管理、税收计划管理、税务行政管理。 1.税收法制管理是指税法的制定和实施,具体包括税收立法、税收执法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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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税收管理体制简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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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管理体制:一个国家税收法令政策的制定和贯彻执行,以及税收管理的实现和税款的征解入库等,都必须依靠各级政府的协同活动才能顺利完成。同时,各级政府在执行各自的国家职能任务中,也需要一定的收入供其安排使用。为此有必要在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间,建立起一套税收立法、执法以及税收管理权限划分的行政规范,以调动各方面共同搞好征收管理,完成税收任务的积极性,并使各级政府都有一部分可供支配的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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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税收罚金与税收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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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罚金与税收罚款都是对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因违犯税收法律、法规而依法强制处以其一定数量金钱的处罚和制裁。但两者却是截然不同的法律概念。 税收罚金是人民法院判决已构成税务犯罪行为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一种财产罚的刑事处分。这种罚金是一种附加刑,是一种刑罚。 税收罚款则是税务机关依照一定的权限,对违犯税收法律、法规但不够刑事处分或免于刑事处分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实行的一种财产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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