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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委托理财应该何去何从

  企业委托理财已经不再是一个新话题了。企业嘛,当然是逐利的,如果委托理财有利可图,无论其风险多大,企业往往也会舍身一试,就象投资于股票和期货一样。国有企业委托理财深受人们关注,因为大家觉得盈了是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亏了则是国有资产流失。人们不会厚非正常经营范围内的盈亏,但对国有企业盲目投资于委托理财这种高风险领域,就不能不让国有资产的主人们捏着一把汗。

  委托理财有何风险?

  据有关资料对上市公司的统计,2004年至2005年年初,全国范围内仍有67家上市公司涉足了委托理财,累计投入金额60.67亿元。到期委托理财本金大约22亿元,2005年年初仅收回8.68亿元,13亿本金还未收回。2005年5月30日,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提前终止了与中关村证券2004年7月签订的5亿元委托理财协议,原因是“目前股市低迷”。但是如今能够从委托理财漩涡中“全身而退”的公司越来越少,在这一现象背后,暴露出了委托理财的四大缺陷:

  一是对委托理财行为缺乏有效的监控机制,委托理财决策程序不完善。投资决策程序不规范,导致一些企业委托理财行为决策草率,盲目性大,风险大。

  二是不充分、不及时的信息披露助长了委托理财违规行为。由于存在信息的不对称,委托理财的风险也随之滋生,出现了大量由于委托理财带来本金无法收回、企业业绩下降、法律纠纷频繁等现象。不但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而且往往殃及其他股东,对资本市场带来较大负面作用。

  三是很多委托理财协议存在较大的法律风险。许多委托公司与受托公司签订委托理财协议时,加上了“保底”、“保本”等相关条款,以为这样就可以高枕无忧,但是实际上这些“保底”“保本”的承诺并不受法律保护。类似的规范高风险行业的《证券法》明确规定:“证券公司不得以任何方式对客户买卖证券的收益做出承诺”。

  四是受托方的诚信意识缺失也使得委托理财风险难控。一些公司以高额的回报为诱饵,大肆招揽客户,但协议签订后,却并不按照协议的约定进行资产管理,而是挪用客户的委托理财资金从事国债回购,以融通资金进行股票或其他投资。

  委托理财风险如此之大,国有企业为何还要涉足其中?

  高风险往往是与高收益捆绑在一起的,而高收益的诱惑往往又使某些企业忽视高风险。国有企业涉足委托理财,其根本目的当然是收益,但由于其内部管理不完善,往往对风险重视不够,我们可以把此看作“违规委托理财”。国有企业违规委托理财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国有企业内控机制的不完善、不健全是导致违规委托理财的主要原因。另外,有制度不执行或执行不力,决策体制和决策机制不科学,企业领导人强烈的短期投资意识,等等,也是导致国有企业违规委托理财的重要原因。

  其次,“寻租”现象推动国有企业资金流向理财机构并直接导致大量不规范的理财协议出笼。“寻租”一般是通过“回扣”的方式实现的即除委托理财合同约定收益外理财机构要额外支付部分资金给关键决策人或小团队,而越是国有控股、控股程度越高的公司,就越有“寻租”的条件,因为国有企业相对占有更多的资源,并较多的存在资金利用不充分的问题。

  第三,监管部门的监管力度不够。一方面,监管部门对有些违规交易、操纵市场的行为执法不严。另一方面,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够配套,执法协调机制不够完善,显然难以对委托理财形成有效的监督与约束。

  如何减少或杜绝国有企业中不规范的委托理财?

  既然国有企业违规委托理财主要由以上原因造成,就要对此进行有针对性的治理。

  第一,完善企业内部风险控制机制,建立个人问责制封堵委托理财黑洞。严厉的惩戒机制是控制风险的根本工具,有了严格的个人问责机制才有可能减少或根除委托理财行为中存在的权力“寻租”现象。同时,也要建立起对董事会及其成员决策失误或主观故意行为给企业带来重大损失的问责机制对权力过大的董事会成员予以监督约束。

  第二,从制度上着手控制和防范风险。从目前委托理财的情况看,造成国有企业委托理财风险放大的一个关键因素是暗箱操作和违规操作,国有资产监管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有必要在委托理财制度和程序上作进一步的完善,比如可以明确在资产管理业务中严禁受托方向委托方承诺“收益保底”或“保本”行为。

  第三,强化对委托理财行为的信息披露。将信息披露贯穿到委托理财行为发生的全过程,让委托理财成为“阳光下的作业”。

  第四,谨慎选择受托方。委托方必须事先对受托方的专业素质和经营状况进行全面考察,选择资产状况良好、投资经验丰富、经营管理规范、市场信誉良好的大、中型证券公司或投资管理公司作为其委托理财的受托方。

  国有企业委托理财该何去何从?

  任何一家主营业务不突出、不巩固、不强大的国有企业,其未来发展必然是缺乏后劲的。随着企业主营业务的日益加强,企业实在没有必要将大量资金投机在委托理财上。有关部门应当在今后的融资政策上,对于运用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司进行适当限制,支持企业把资金投入到能增强其核心竞争力的产业上。

  对于正常的委托理财,还是要继续发展,关键是要加强管理。即有关部门要督促委托方加强内部管理,杜绝违规的委托理财;同时要强化市场监管,特别是要对受托人的违规揽客行为进行规范。委托人自身也应当针对客户的需求,积极推出各种投资组合品种,降低委托理财的风险,提高委托理财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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