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提醒中途退保应慎重最好在投保两年后
在商场买东西,消费者常常可以无条件退货。保险同样是商品,理应也可以退,但却不会有“无条件退保”的好事。长沙的左女士一年前在某保险公司投保了一款长期分红人寿保险,一年来已交了5000多元的保费。最近,左女士加入了供房一族的行列,加之对保险公司分红不满意,于是便动了退保的念头。可到保险公司一算,退保后能拿到手的钱只有2000多元,让她怎么也想不明白。
目前,像左女士这样有钱的时候急投保,缺钱的时候谋退保的工薪族不在少数。来自湖南保监局的统计显示,今年1-4月,湖南省各家寿险公司退保金累计达4.40亿元,同比增长32.7%,退保率为13.8%。而退保的主要原因则是市民抱怨保险分红回报率普遍不高。对此,平安人寿保险理财专家文溶分析,寿险合同订立后,如果中途退保,投保人就要承担不同程度的退保费用,而保险公司则只退还保单的现金价值。因此不到万不得已最好不要退保。
退保金额是保单现金价值
“以年缴2000元的一份保险为例,缴了两年之后想要退保,是不可能得到4000块钱的。投保人对保险产品的认识不足是造成损失的关键。”保险理财专家表示,目前的退保案例,有的是已经没有支付能力,有的是发现了更好的投资方式,还有一些人是对自己所投保的产品有了认识转变。保险公司对此只能以劝说为主,但如果投保人坚持退保的话,保险公司就根据保单背后所附的现金价值表来计算退保金额。
现金价值是能退到多少保费的关键。它是指被保险人要求解约或退保时,寿险公司应该发还的金额。大多数保单在背后都会附有现金价值表,以提示你在投保以后各年度所能退得的保费,现金价值往往小于保险人缴纳的保险费。保险专家称,个人长期寿险的保费由纯保费和附加保费两部分组成。其中纯保费用于承担保险责任(合同中约定的死亡、伤残、满期生存、年金等的给付),在投保人要求退保时,需要按年度扣除相应保费。而附加保费用于保险公司的各项开支。附加保费又分为保险公司管理费和寿险营销员佣金两部分。
不同的险种,附加保费占总保费比例不同。即使同一险种,因交费年期不同等原因,附加保费占总保费的比例也有差别。一般来说,大多数险种的管理费占总保费的比例不超过10%,佣金(直接佣金和间接佣金之和)不超过总保费的5%。而在所扣除的费用中,最大的一块是保险公司的手续费。这笔费用远远大于消费者在其他消费活动中所付出的退费,保险公司在保险条款里有明确提示。
保单生效的首年不适合退保
对于某些保险公司的一些长期性寿险险种,第一年度的保单现金价值极少甚至为零,如果保户退保的话,有可能一分钱也拿不到,这时,退保手续费等于保户所交保险费;第二年度的保单现金价值为所交保险费20%左右,如果保户退保,保险公司将扣除保户所交保险费的80%作为退保手续费。因此,保户在退保时必须慎重,而选择在什么时候退保也有学问。
在每一保单年度,各种手续费占当年保费的比例是不同的,但有一个大致的规律。通常,第一个保单年度里,手续费占当年保费的比例最大;以后从第2个保单年度到第5个保单年度,手续费比例递减;在第5个保单年度之后,则维持在一个较低的固定水平。泰康人寿保险专家李险峰举例称,比如某险种缴费期为20年,每年缴纳保费5000元,手续费占12%,那么第一个保单年度手续费可能占年保费60%。第二、三、四个保单年度分别占当年保费25%、15%、10%,以后各保单年度占8%。这是因为保险公司在第一个保单年度支出的管理费用较多,如对被保险人体检、核保、出具保单等费用,均只在第一保单年度发生,以后各个保单年度则不再发生。此外,保险公司给营销员的佣金通常达到标准保费的20%左右,此后第2-5个保单年度才逐年递减。
保险专家提醒称,如果在保单生效的第一年或者第二年退保,所扣除保费的比例将大大增加。实在要退保,也应该在两年以后,因为对于长期的寿险保单来说,时间越长,享受的保障就越多,而扣除的费用却并没有太多增加。而如果是分红类的险种,则建议保户三年后再退保,因为保单的现金价值有所升高,再加上分红,保户通常可以获取一定收益。
五种方法规避退保损失
如果确信自己有更好的投资途径,并核算过保单现金价值认为自己可以承受,投保人要求退保也无可厚非。但对于一些传统的长期寿险,保险专家建议,市民不要做出轻率的退保行为。因为各家公司在这些纯粹保障类的险种上的价格大同小异,盲目承受退保损失实在有些不值得。而在无力负担保险费用,或者急需现金的情况下,最好通过以下五种措施规避退保损失。
第一,可利用宽限期适当地推迟交费日期。对于长期寿险产品,保险公司都有宽限交费期,一般是60天,可以在这宽限期内的任何一天交费。如果60天内无法交费,仍旧可以利用两年的宽限期,但在两年之内,保单处于失效状态,投保人可在有交费能力时申请恢复保单,保单效力不变;
第二,可向保险公司申请保单质押贷款。在保险单的现金价值范围内,投保人可向保险公司提出办理保单贷款,而不需要另外提供担保人。一般分红类保险可以贷到现金价值的90%,而两年以上的寿险保单可以贷到现金价值的70%;
第三,利用自动垫交保险费。有些险种设计有自动垫交保险费条款,如果保险单的现金价值大于应缴纳的当期保险费和利息,而且投保人事先又有此约定,保险公司会自动垫交应交的续期保险费。投保人在投保时,应尽量利用这一条款。
第四,可采用减额付清方式。投保人可将保险金额缩小,不用再缴纳保险费,而继续享有保险保障。比如,某中年女性购买某家保险公司12万元的大病保险,每年需缴纳保费3336元,缴至59岁。当缴至第11年时,由于经济上有困难,不能继续缴纳保险费,此时客户已经缴纳了10年的保费,总计33360元。如果选择退保,则只能退回18840元。如果选择减额付清,则基本保险金额将变成46440元,即客户今后18年的保险费不用再缴,但保额由12万元降到46440元。到合同期满时,客户可以拿回46440元;
第五,将保险的期限缩短,在缩短的保险期限内,仍然享有原来的保单上规定的各项保障。
目前,像左女士这样有钱的时候急投保,缺钱的时候谋退保的工薪族不在少数。来自湖南保监局的统计显示,今年1-4月,湖南省各家寿险公司退保金累计达4.40亿元,同比增长32.7%,退保率为13.8%。而退保的主要原因则是市民抱怨保险分红回报率普遍不高。对此,平安人寿保险理财专家文溶分析,寿险合同订立后,如果中途退保,投保人就要承担不同程度的退保费用,而保险公司则只退还保单的现金价值。因此不到万不得已最好不要退保。
退保金额是保单现金价值
“以年缴2000元的一份保险为例,缴了两年之后想要退保,是不可能得到4000块钱的。投保人对保险产品的认识不足是造成损失的关键。”保险理财专家表示,目前的退保案例,有的是已经没有支付能力,有的是发现了更好的投资方式,还有一些人是对自己所投保的产品有了认识转变。保险公司对此只能以劝说为主,但如果投保人坚持退保的话,保险公司就根据保单背后所附的现金价值表来计算退保金额。
现金价值是能退到多少保费的关键。它是指被保险人要求解约或退保时,寿险公司应该发还的金额。大多数保单在背后都会附有现金价值表,以提示你在投保以后各年度所能退得的保费,现金价值往往小于保险人缴纳的保险费。保险专家称,个人长期寿险的保费由纯保费和附加保费两部分组成。其中纯保费用于承担保险责任(合同中约定的死亡、伤残、满期生存、年金等的给付),在投保人要求退保时,需要按年度扣除相应保费。而附加保费用于保险公司的各项开支。附加保费又分为保险公司管理费和寿险营销员佣金两部分。
不同的险种,附加保费占总保费比例不同。即使同一险种,因交费年期不同等原因,附加保费占总保费的比例也有差别。一般来说,大多数险种的管理费占总保费的比例不超过10%,佣金(直接佣金和间接佣金之和)不超过总保费的5%。而在所扣除的费用中,最大的一块是保险公司的手续费。这笔费用远远大于消费者在其他消费活动中所付出的退费,保险公司在保险条款里有明确提示。
保单生效的首年不适合退保
对于某些保险公司的一些长期性寿险险种,第一年度的保单现金价值极少甚至为零,如果保户退保的话,有可能一分钱也拿不到,这时,退保手续费等于保户所交保险费;第二年度的保单现金价值为所交保险费20%左右,如果保户退保,保险公司将扣除保户所交保险费的80%作为退保手续费。因此,保户在退保时必须慎重,而选择在什么时候退保也有学问。
在每一保单年度,各种手续费占当年保费的比例是不同的,但有一个大致的规律。通常,第一个保单年度里,手续费占当年保费的比例最大;以后从第2个保单年度到第5个保单年度,手续费比例递减;在第5个保单年度之后,则维持在一个较低的固定水平。泰康人寿保险专家李险峰举例称,比如某险种缴费期为20年,每年缴纳保费5000元,手续费占12%,那么第一个保单年度手续费可能占年保费60%。第二、三、四个保单年度分别占当年保费25%、15%、10%,以后各保单年度占8%。这是因为保险公司在第一个保单年度支出的管理费用较多,如对被保险人体检、核保、出具保单等费用,均只在第一保单年度发生,以后各个保单年度则不再发生。此外,保险公司给营销员的佣金通常达到标准保费的20%左右,此后第2-5个保单年度才逐年递减。
保险专家提醒称,如果在保单生效的第一年或者第二年退保,所扣除保费的比例将大大增加。实在要退保,也应该在两年以后,因为对于长期的寿险保单来说,时间越长,享受的保障就越多,而扣除的费用却并没有太多增加。而如果是分红类的险种,则建议保户三年后再退保,因为保单的现金价值有所升高,再加上分红,保户通常可以获取一定收益。
五种方法规避退保损失
如果确信自己有更好的投资途径,并核算过保单现金价值认为自己可以承受,投保人要求退保也无可厚非。但对于一些传统的长期寿险,保险专家建议,市民不要做出轻率的退保行为。因为各家公司在这些纯粹保障类的险种上的价格大同小异,盲目承受退保损失实在有些不值得。而在无力负担保险费用,或者急需现金的情况下,最好通过以下五种措施规避退保损失。
第一,可利用宽限期适当地推迟交费日期。对于长期寿险产品,保险公司都有宽限交费期,一般是60天,可以在这宽限期内的任何一天交费。如果60天内无法交费,仍旧可以利用两年的宽限期,但在两年之内,保单处于失效状态,投保人可在有交费能力时申请恢复保单,保单效力不变;
第二,可向保险公司申请保单质押贷款。在保险单的现金价值范围内,投保人可向保险公司提出办理保单贷款,而不需要另外提供担保人。一般分红类保险可以贷到现金价值的90%,而两年以上的寿险保单可以贷到现金价值的70%;
第三,利用自动垫交保险费。有些险种设计有自动垫交保险费条款,如果保险单的现金价值大于应缴纳的当期保险费和利息,而且投保人事先又有此约定,保险公司会自动垫交应交的续期保险费。投保人在投保时,应尽量利用这一条款。
第四,可采用减额付清方式。投保人可将保险金额缩小,不用再缴纳保险费,而继续享有保险保障。比如,某中年女性购买某家保险公司12万元的大病保险,每年需缴纳保费3336元,缴至59岁。当缴至第11年时,由于经济上有困难,不能继续缴纳保险费,此时客户已经缴纳了10年的保费,总计33360元。如果选择退保,则只能退回18840元。如果选择减额付清,则基本保险金额将变成46440元,即客户今后18年的保险费不用再缴,但保额由12万元降到46440元。到合同期满时,客户可以拿回46440元;
第五,将保险的期限缩短,在缩短的保险期限内,仍然享有原来的保单上规定的各项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