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穷人和富人纳税差别在哪?

  财政部官员日前在2006年中国行业发展报告会上证实,我国不准备征收遗产税,目前还没有征收遗产税的计划。在这之前,曾传出中国大陆即将征收遗产税的说法,有媒体报道,一些富人纷纷抢在遗产税法规出台前,把自己名下一些物业的所有权转到子女的名下,尽管子女们可能尚未成年。

  从理论上说,征收遗产税,一是为了国家增加税收,二是为了缩小贫富差距。那么,实践会不会和理论完全一致呢?不见得。

  我国多年以来征收个人所得税,从国家增加税收这个角度说是成功的,但从缩小贫富差距的角度看,并没有达到预期目的。个人所得税的征收从1993年就开始了,起征点是800元。贫富差距是否因此而缩小了呢?事实早已作出了否定的回答。原因之一是,中低收入者多半挣“死钱”(固定工资),而真正的高收入者挣“活钱”,牟取的暴利也好,“灰色收入”也好,都不入工资表 。这就形成了挣钱少的挣在了在明处,被一五一十地收了税,而挣钱多的挣在了暗处,多半没有被征税或没有被足额征税。这怎么能起到缩小两极分化的作用?

  百姓存款利息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富人百万元买信托及投资理财产品却可以免税,征收利息税不仅没有缩小贫富差距,反而加剧了两极分化。工薪阶层在社会结构中占有很大比重,他们出于防病、防老和供孩子上学的考虑,不得不把本应用于即期消费的资金存到银行,留作预期消费。可其结果是,低利率甚至负利率在消耗着他们的资产。

  而他们的钱存在银行里,被富人们以很低的利息拿去“以钱生钱”。这就造成了一个很不正常现象:工薪阶层把劳动所得存进银行,提取时必须扣缴20%的个人所得税,而富豪们从银行以低利息借贷了低收入人群的存款,用于“以钱生钱”,牟取巨额利润甚至不义之财,越来越富,甚至出现暴富现象。

  由美国科学史研究者罗伯特?莫顿提出的“马太效应”术语,为经济学界所借用,反映贫者愈贫,富者愈富,赢家通吃的经济学现象。上述情况就印证了这一现象。假如我们现在或不太久的将来征收遗产税,其效果会和征收个人所得税、利息税大同小异,也是放大“马太效应”。道理很浅显:在相关信息很不完善的情况下,只能征收介于穷人和富人之间的那些人的税,而真正的富人通过资本运作等途径,完全可以避税、逃税。

  如此来说,我国不准备征收遗产税,表明决策层对国情的认识和把握越来越准确。而决策层对国情认识和把握准确程度的提高,是百姓之幸、民众之福,特别是对广大中低收入阶层来说,可以减少因社会经济调节机制缺欠带来的利益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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