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招聘会草木皆兵专家支招避陷阱
眼下又进入了大学生求职的高峰期,但害怕上当受骗的心理已经成大学生求职的一大障碍。南京不久前举行的一场大学生兼职暨综合招聘会上,记者发现,工作人员一遍遍地解释不收取学生任何费用,但这些大学生的眼里仍透出紧张、疑虑和不安。江苏英才人才市场专家认为,只要掌握了相应的技巧,大学生完全能够识破“求职陷阱”。
江苏英才人才市场负责人王庆运认为掌握避免求职上当的技巧,就具备了识别“求职陷阱”的“慧眼”。
陷阱一:巧立名目收取费用。政府有关劳动人事部门规定:用人单位招聘时,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求职者收取报名费、培训费、押金等费用。招聘单位巧立名目,向求职者收取任何一种费用,都是违法行为,求职者应提高警惕,坚决拒绝交纳各种费用。一旦上当受骗,求职者可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或公安部门报警,寻求法律保护。
陷阱二:劳动合同变产品协议。用人单位先发给求职者一些产品资料并收取几百元的资料费后告知考试后等待通知,结果绝大部分求职者考试都不合格,资料费也就被用人单位“笑纳”。对此,公安部门和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提醒求职者,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招聘单位录用人时与劳动者订立的是劳动合同,不是产品推销协议。劳动者不要签订以推广、促销为名的民事协议,更不要随意交钱。
陷阱三:面试地点临时租借。若招聘单位选择宾馆等临时租借的地方作为面试地点,就要高度注意,只要事先通过上网搜集单位资料或致电该单位人事部门打听其招聘计划,就能判断这场面试以及该单位是否有“诈”。
江苏英才人才市场负责人王庆运认为掌握避免求职上当的技巧,就具备了识别“求职陷阱”的“慧眼”。
陷阱一:巧立名目收取费用。政府有关劳动人事部门规定:用人单位招聘时,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求职者收取报名费、培训费、押金等费用。招聘单位巧立名目,向求职者收取任何一种费用,都是违法行为,求职者应提高警惕,坚决拒绝交纳各种费用。一旦上当受骗,求职者可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或公安部门报警,寻求法律保护。
陷阱二:劳动合同变产品协议。用人单位先发给求职者一些产品资料并收取几百元的资料费后告知考试后等待通知,结果绝大部分求职者考试都不合格,资料费也就被用人单位“笑纳”。对此,公安部门和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提醒求职者,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招聘单位录用人时与劳动者订立的是劳动合同,不是产品推销协议。劳动者不要签订以推广、促销为名的民事协议,更不要随意交钱。
陷阱三:面试地点临时租借。若招聘单位选择宾馆等临时租借的地方作为面试地点,就要高度注意,只要事先通过上网搜集单位资料或致电该单位人事部门打听其招聘计划,就能判断这场面试以及该单位是否有“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