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额担保贷款遭遇诚信“瓶颈”
铜川是陕西省下岗职工人数较多的地区。为了促进下岗职工的创业和再就业,该市启动了“下岗失业人员自主创业小额担保贷款”工作。但令有关各方都意料不到的是,这项工作在短短一年后,却遭遇了让下岗职工、放贷银行、劳动部门三方面都难以通过的尴尬“瓶颈”。
下岗职工:有担保无贷款如坐针毡
从去年5月份开始,铜川市便根据陕西省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实施办法的规定,对符合条件的下岗职工分批进行创业培训和小额贷款担保,培训担保的基本条件为:持有再就业优惠证、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营业执照。于是,许多有自主创业愿望但缺少经营资金的下岗职工为了取得小额贷款担保,只好先自筹资金、租赁经营场地、办理营业执照,报名参加了劳动部门的创业培训。
截至7月底,共有430人得到了劳动部门的担保,但其中只有275人从放贷银行贷到了款,另有150余人虽然拿到了担保证明,但却迟迟没有从银行贷出款来。这150余人均是今年3月份以后参加创业培训,于5月份经劳动部门考查后取得担保贷款资格的。在这些人中,有许多是夫妻双双下岗,靠低保和政府部门发放的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来维持生计,在没有参加创业培训时,还可在社会上打点零工补贴家用。而现在,租赁了经营场地、办理了营业执照,有的连订货的预付款都付出了,而由于银行的贷款迟迟拿不到手,后续资金跟不上,无法开业经营。另外,据这些下岗职工反映,在参加创业培训的同时,他们原来享受的低保和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就被取消了,他们多次找劳动部门和放贷银行均被推来推去,几个月过去了,始终没有得到解决。
银行的困惑:前期贷款有借无还难以承受
但是,发放小额贷款的银行也感到困惑。
根据国家和《陕西省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实施办法》的规定,小额担保贷款实行商业运作。由劳动部门与当地商业银行协商,劳动部门担保,商业银行放贷。贷款额度一般为2万元,期限最长不超过两年。到期需要继续使用贷款的,在担保机构同意继续担保的前提下,商业银行可展期一次,展期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小额担保贷款分微利项目和非微利项目两类,微利项目由国家财政贴息,下岗职工按期还本;非微利项目由下岗职工个人按期还本付息。据铜川市发放小额担保贷款的某商业银行负责人讲,小额担保贷款是国家对下岗职工的一项优惠政策,但同时又是商业运作,即放贷银行必须确保放出贷款的保值、增值。从商业运作的角度来看,如果这些贷款放出去后不能收回,银行就要负造成不良贷款和国有资产流失的责任。而影响目前这150余名下岗职工小额贷款正常放贷的正是这个原因。
据这位负责人介绍说,他所在的银行出于社会效益考虑,从去年8月份开始放贷到今年4月份,已累计为200余名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发放小额贷款500万元,相当于全省已发放小额贷款总金额的40%左右。为了保证贷款的顺利收回,银行和劳动部门的担保中心与每名贷款的下岗职工都签了一份还款的协议,分期还款的期限,根据下岗职工的经营项目决定。可是,至今放贷已近一年时间,早超过了首次还款的期限,而按协议还款付息的下岗职工寥寥无几。况且,在得到了小额担保贷款的200多人中,有一半以上属微利项目,由财政贴息,不仅下岗职工还本付息者寥寥无几,就连财政贴息也迟迟不能到位,而且手续复杂,让银行深感困惑。此外,铜川市劳动部门存入银行的担保金总共只有270万元,与实际放出的500万元贷款相差太悬殊。
另据记者了解,由于下岗职工不能按协议还本付息,财政贴息迟迟不能到位,给银行的商业运作带来很大困难。因此,从今年4月份起,银行只好对小额担保贷款进行“整合协调”,虽没有明确表示拒绝放贷,而实际上已经暂时停止了这项业务。
劳动部门:除了督促还款别无良策
据铜川市再就业服务局培训中心主任李建勋和担保中心主任李振生介绍,小额担保贷款还本付息率低的主要原因是部分下岗职工转移了贷款用途。由于小额担保贷款是由劳动部门出具担保的,因此,这一担保对下岗职工个人并无约束力。在目前情况下,除了动员还款付息以外,别无良策。这种局面也让劳动部门两头为难,因为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是国家促进再就业工作的一项重要的优惠政策,作为劳动部门必须不折不扣地执行。只要下岗职工有创业意愿、符合条件,他们就得进行培训和担保。虽然已经知道了银行方面暂时停止了此项业务,但培训担保工作却一直在进行着。这就是造成150余名下岗职工虽有担保却无法获得贷款的原因。
在接到银行方面的反馈信息后,铜川市再就业服务局的担保中心也及时走访了大量由小额担保贷款扶持的下岗职工,督促还款,并于6月15日发出了“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创业者的一封信”,对这些人员晓以大义,但到目前,还款付息情况仍无进展。
面对目前这种下岗职工、劳动部门、放贷银行都无法通过的“瓶颈”,铜川市委、市政府、劳动部门和放贷银行确实已经做出了努力,但收效甚微。如何突破这一“瓶颈”,走出恶性循环的怪圈,他们仍在努力进行协调,但感到茫然和因惑。显然,要使小额贷款这一惠及众多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的优惠政策不从“阳光工程”变为“烂尾工程”,还需要社会有关各方给予关注,共同探索出切实可行的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