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岁年轻人设置连环骗局
王某开公司专门为他人办理各类信用卡,从中套取现金。日前,南汇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信用卡诈骗罪、合同诈骗罪对犯罪嫌疑人王某依法批准逮捕。
犯罪嫌疑人王某27岁。
今年5月,以人民币2500元注册成立了某经贸有限公司,并任法定代表人。公司不经营业务,而是专门为他人办理信用卡,并叫银行将密码和账单寄到其控制的地方。后将他人的信用卡、密码控制在自己手中。其中,在为金某等5人办理了8张中国银行的信用卡后,对办卡人谎称尚未办理好,而后多次冒用5人的名义领取卡内现金或购买黄金,并将黄金抵押给某黄金加工厂套取现金。累计透支金额为人民币23000余元。今年7月,王某得知上海某通讯设备有限公司在搞“客户每月最低消费28元、入网二年免费送手机一部”的活动后,又以该经贸公司、上海某电子有限公司的名义,以为职工配手机为由,与上海某通讯设备有限公司签订cdma移动电话用户入网协议,先后三次骗取该公司c389彩屏手机70部,合计价值人民币49000元,再以510元一部的价值销赃给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