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创建价格诚信单位
记者从省物价局获悉,明年“3·15”之前,我省将在全省部分行业培植和评定一批价格诚信典型单位。
此次创建价格诚信单位,目的在于倡导企业诚实守信的经营理念,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范围确定在全省药品经营企业、医疗卫生单位、中小学校、商业经营企业、餐饮业、宾馆旅店业、公共事业等行业。按照“能模范执行价格法律法规和政策、两年内无重大价格违法行为”、“广告宣传标价内容及用语规范、准确、真实、可信,无价格欺诈”等6项基本标准,由省、市、县三级价格主管部门进行评定。对模范守法、信誉优良、价格较低、消费者满意度较高的企业和单位,达到标准的,授予省、市或县价格诚信单位荣誉称号。获得价格诚信荣誉称号的企业和单位,两年内不列为价格检查重点对象,优先享受价格主管部门的优惠政策和扶持措施。(王东伟 贺晓龙)
网络编辑:要俊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