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刻政府公章一男骗款32万
利用私自刻制的公章以做生意为由先后骗取三人钱财共计32.5万元,杨某目前被建邺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
杨某是只有小学文化的江阴无业人员,2001年3月至9月间在夫子庙花几百元找人私刻了“兰考县人民政府”和“河南省兰考县经济委员会”两枚公章,盖在事先打印好的假“申请协议”和假“
批复”上,开始实施他的骗局。首先以做钢材生意缺资金周转为由骗取程某人民币19万元,得逞之后又以做棉花生意缺资金周转及合伙做生意入股分红为由骗取蒋某和孙某人民币各12.5万元和1万元,得手之后便消失得无影无踪。骗到巨款之后杨某把钱全部用于吃喝玩乐,但最终没能逃过恢恢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