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债!讨债!雇人讨债进班房!
生活中我们常会遇到欠债不还的事情,于是就有人想通过雇佣专业讨债人来处理正常的债务纠纷,绥化市北林区有两位农民雇佣恶势力来讨债,结果不仅没有如愿拿回钱,自已也进了班房。
他叫高红威,是绥化市东津镇爱国村人,几年前他跟随同村的黎超修一起外出包工程,2001年黎超修结算回来了工程款,却一直以没钱为由,迟迟不肯付给高红威应得的一万二千元钱。
同期:(高红威:我总是去要,要一次不给,要一次不给,总是说没钱没钱。)
多次讨要未果,高红威想起了一个办法,雇佣当地的一伙闲散人员为其要债,答应债要回来后,每人付给酬金700元,讨债所需一切费用由高红威负责。2001年12月下旬的一天,专以讨债为生的王得辉组织了郑文广,张树悄,李得军等人持械来到黎超修家,将黎超修胁持到庆安县,非法拘禁起来,逼其还钱。随后又将黎超修带回绥化市兴富乡的家中,将黎超修砍伤。惊魂未定的黎超修一边住院治疗一边四处酬钱还债。2002年1月4日,黎超修将酬得的五千五百元钱还给高红威,为了防止事态闹大,高红威与黎超修协商私了,高红威只要五千五百元钱,其余的六千五百元钱算是付给黎超修的医疗费,双方约定不报案,事后,高红威又付给了王得辉四人每人700元共计2800元的讨债费,去掉一些吃喝费用,高红威已经所剩无几了。
家住绥化市兴福乡透井村的苑殿荣与同村的陈景先是远房亲戚,1999年,两家的孩子开始谈恋爱,谈了近三年之后,两个孩子觉得性格不和,要求分手。分手后,苑家觉得自已很吃亏,孩子谈了三年的对象,苑家给姑娘买衣服等花了一千元钱,如今分手了,陈家就应退回这一千元钱,于是多次到陈景先家索要。
同期:(陈景先:来要过多少次,我没给,我说我不欠你钱,孩子处对象你家花钱了,我家也花了呢。)
多次讨要不成,苑殿荣想起了雇佣王得辉等人替他讨债,2002年1月8日,经过与苑殿荣秘商,王得辉等人来到陈景先家,以替苑家讨债为名,大打出手,将陈景先连砍六刀,并将其儿子,女儿一并砍伤。绥化市兴福乡派出所接到报案后,马上赶到,将正欲逃脱的王得辉,张树梢抓获,同伙李得军,郑文广逃跑,目前正在全力缉捕中。经审理查明,犯罪嫌疑人王得辉组织社会闲散人员,成立了所谓的讨债集团,专门替人讨债,从中谋取暴利。那么他们又是如何讨债的呢?
同期:(陈景先:进门就说给不给钱,不给就说少费话,干,抡刀就砍。)
同期:(所长:他们以替人讨债为名,用暴力手段,绑架,伤人,是个恶势力集团)
由于涉嫌雇佣恶势力,这两起案件的雇佣人苑殿荣举家外逃,另一雇佣人高红威被抓捕归案。
同期:(所长:雇佣人虽然没有亲自参加暴力活动,但是他雇佣,参与了这一活动,所以他也处犯法律犯有非常拘禁,寻询滋事,等犯罪,会与这伙人同罪。)
为了讨债雇佣恶势力团伙,结果落了个进班房的下场,高红威后悔不已。
同期:(高红威:我后悔死了,我这是图什么啊。)
同期:(所长:奉劝所有有债务关系的人都要正确处理,依法解决,不要雇佣恶势力集力,以免得不偿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