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200万的民工荒算一笔账
去年,差不多也是这个时候,新华社消息说,经济总量和每年gdp增长总量在福建所有地区排名中一直数一数二的泉州部分企业招工却一年比一年难,到春季以来传出了“缺工”20万人的呼声。新华社消息说,出现这种“招工难”现象最重要原因是:泉州部分民企特别是一些中小企业诚信严重缺失,较普遍地存在违反劳动法等法规的行为,致使许多民工深感在泉州打工艰难,久而久之便视为畏途。诚信缺失,还导致人才外流,一些企业被迫外迁。
今年,同样的“民工荒”危机在珠三角爆发。据媒体报道,广州、深圳、东莞等地急缺200万人。招收大量的生产工人,成为珠三角一些企业的头等大事。在劳动力资源总量绝对供大于求的今日中国,出现如此尖锐的“供不应求”局面,的确令许多人想不到。当这样的事实发生时,谁的损失最大?让我们来算一算账吧:假定企业给每个民工的工资是每月500元。那么,根据有人研究过的一份资料表明,一个大学毕业生,他毕业后的工资所得,平均只占其创造价值的20%左右。根据民工的状况,民工的所得显然应该还不到其创造价值的20%,就以20%计,那么,一个月薪500元的民工“逃离”一座城市而又找不到人顶替其岗位的结果,是导致该城市及相应企业直接损失2000元人民币。200万民工同时“逃离”的结果,是当地一年净损失480亿元。而如果民工每人每月消费200元,200万民工合计一年就是48亿元,两项合计528亿元。而民工的工资损失则是一年120亿元。
而且,这120亿元是可以从别处弥补的。此地不留人,自有留人处。不像企业和地方,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没有人来替你干活,那部分损失就无法弥补。很显然,谁的损失大,在这里一目了然。
如果地方政府花大力气保障工人权益,地方企业花血本给工人工资涨一倍,达到每人每月1000元,其多付出的也就一年120亿元,总付240亿元,剩下的360亿元仍是大头。而且民工在当地的消费支出也会因收入的增加而增加。
这么一算,给工人一个合理的报酬,实际上并不只对工人有利,它是一个企业、地方政府和工人三方得利的事情,而且,最大的受益人不是工人,不是劳动者,而是企业和地方政府!在这里,我还没有算工人“背叛”导致的企业和地方严重的信誉损失。这部分的损失可能是无法估量的。一旦企业遭遇民工荒导致供货问题,该企业的品牌可能因此衰落,许多跨国采购公司完全有可能从此拒绝采购该公司产品。
今天,许多企业肆意侵害员工权益,似乎不必担心地方政府的打击,因为地方政府往往把“廉价劳动力”当成自己招商引资的重要甚至最重要砝码。但是,当我们面对越来越自由的全国统一市场,员工们即使不与资方发生直接的利益对抗和冲突,他们也终于可以“用脚投票”来表达自己的利益了。毕竟,中国这么大,而资金是长翅膀的东西,人是长脚的动物。作为生产关系中最活跃的因素,人的问题才是一切问题的根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