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骗术之索要佣金型
骗术总结:这类公司一般打着××边境外贸公司的旗号,以朝鲜订单作诱饵,签完合同后,让客户把货发往北方某地,然后以朝鲜方来华验货要先付佣金为理由,骗取钱款。如果你把佣金付了,他随便找个理由说质量或包装有问题,货不要啦。如果你不付佣金,货拉去拉回,运费、精力白白浪费。 案例:下面介绍一下“内蒙古兴安盟对外经济贸易总公司”是如何打着“内蒙古兴安盟政府”招牌进行诈骗活动的。
2003年7月1日,我公司收到了“内蒙古兴安盟对外经济贸易总公司”进出口一部署名为王颖(王颖的电话:0482-2207696传真:0482-2207680)的一份传真,称有俄罗斯外商要求购一批我们的产品,要求我们邮寄样品、相关资料及证书等,我们按要求寄出。7月9日接到王颖的电话和传真的邀请函和订单,称他们公司的领导和俄方商务代表经多次商谈后,对产品非常满意,决定订货,首批订货金额为捌拾贰万陆仟元,要求我公司负责人携带公司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合同专用章等相关证件及封样产品到他们公司签合同。我们于7月15日到达了乌兰浩特市,来到了位于“团结西街46号”的“内蒙古兴安盟对外经济贸易总公司”。进出口一部的主任赵兰萍(赵兰萍的电话:0482-22087696传真:0482-2207680)和科员王颖接待了我们,介绍了他们公司的情况,并出具了公司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组织机构代码证、海关注册登记书、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等证书的原件,并为我们复印了一份。询问了我公司的情况后,称俄方对我公司的产品非常满意,然后就和我们签合同,合同总额为捌拾贰万陆仟元。签完合同后告诉我们此单要付6%的佣金,双方各付3%,我们要先付24,780元的佣金,并明确告诉我们,如果合同不执行,退还全部佣金。我们虽然对先付佣金的做法有疑义,但考虑到这是一家政府部门下属的外贸公司,而且公司的门口还悬挂着“重合同,守信誉单位”和银行的“aaa”资信证明等牌子,我们就相信了,我们相信的不是赵兰萍和王颖,我们相信的是内蒙古和兴安盟政府。第二天她们称已将合同传真给了俄方,俄方也将成交确认书传真过来,我们见到成交确认书后,交了5000元的佣金预付款。在此期间,我们还给他们送了价值近千元的礼物,并宴请了他们二次。他们让我们回来等消息,称此单合同100%能做成。
我们回来后的第二天,便在阿里巴巴的网站上发现了“内蒙古兴安盟对外经济贸易总公司”诈骗的帖子,行骗方式与我们如出一辙,我们意识到受骗了。于是打电话给王颖,王颖“良心”发现,告诉了我们他们公司诈骗的内幕,所谓签合同、成交确认书等全部是以诈骗佣金为目的而设计的圈套,佣金骗到手后,会找出种种理由,告诉你产品不合格,拒绝执行合同,而被骗的佣金,永远别想要回来,诈骗的幕后策划者是公司的经理张建国(张建国的电话:0482-2207699),并告诉我们,张建国在行署里“有人”,所以胆子很大,有很多家公司都被骗了,我们是被骗的最少的一家,告到哪也没用,认倒霉算拉。她说她已决定离开这家公司了,我们被骗的5000元中,她只分到了50元。(可悲呀!骗子的帮凶,为了50元钱,出卖了自己的良心)。
我们随后与公司的经理张建国取得了联系,张称此单业务如8月6日前不执行,退还全部费用,并发了传真确认。到了8月6日,我们又打电话给张建国,果然不出所料,他给我们发了一份传真,称俄方对封样产品验收后,认为我们产品的手续不全,取消了原来的成交确认书。这份传真更是荒唐可笑,连起码的外贸常识都没有。我们先寄去的样品、资料与后来的封样产品完全相同,他们对先寄的样品非常满意,马上签合同,下成交确认书,佣金骗到手后,又借口对封样产品不满意,而封样产品只是大批货物到达后的参考物,并不是订货的依据,以此为借口拒绝执行合同,简直荒唐可笑。当我们要求按他们的承诺“8月6日前,如此单业务不成退还佣金时”,张建国骗子、无赖的嘴脸完全暴露出来了,称“退钱不可能,爱上哪告上哪告”。在此期间,我公司又收到了“内蒙古兴安盟对外经济贸易总公司”沈阳办事处的传真,行骗手法与总公司如出一辙,由此可见,“内蒙古兴安盟对外经济贸易总公司”是一家打着政府国有外贸公司的招牌,有组织、有预谋,以诈骗外贸佣金为目的的诈骗团伙,诈骗范围遍及全国,希望引起内蒙各级领导的重视,不要因为这些“害群之马”,败坏了内蒙政府的形象,依法惩治这些诈骗分子,如需证据,我们将提供他们诈骗材料的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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