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出售窃听器材诈骗
佘云龙利用电脑网络出售窃听等器材、黑客工具,进行诈骗,日前被重庆沙坪坝区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1万元。
佘云龙系四川省遂宁市农民,虽只有初中文化程度,但经过自学掌握了一定的电脑网络技术。佘云龙设立个人网站后,用假身份证冒名开设数个银行账户及购买手机,并在广州申请了免费传真电话。而后,佘云龙在其“奇特器材网”上发布出售针孔摄像机、移动电话监听系统、网上博彩作弊器、黑客手机芯片等器材和黑客工具的虚假图文信息,诱使上当网民将购货款汇至其以假名开立的银行账户。佘云龙收到货款后,无货可寄,反将货款转移。从2003年3月至10月初,余云龙连续实施诈骗,诈骗国内外网民达38人,诈骗人民币68000余元,美元365元。2003年10月,佘云龙在沙坪坝区一网城上网行骗时,被当场捉获。
庭审中,合议庭通过审查证据发现,佘云龙存有赃款的银行账户均未冻结,赃款随时可能被转移,38名被害人的损失可能无法挽回,遂迅速采取冻结措施,追回赃款7万余元。(记者朱彬、苏海萍)
新华网2004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