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法院推出“廉政信用评价表”
从今年开始,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全市两级法院中推行“廉政信用评价表”制度,以增强法官的廉政约束力。刑庭、民庭、行政庭、国家赔偿办公室、立案庭、审监庭、执行局所属部门及司法鉴定中心,凡涉及案件的所有当事人(或代理人)均由该案承办人在第一次传唤时,都要向每位当事人送达“廉政信用评价表”,当事人必须在送达回证上签名签收,送达回证存卷备案。该表由监察室负责回收登记,分类、统计,并张榜公布。
来源:古城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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