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法律手段防范商业风险
经过近3个月的缜密侦查和调查取证,瓯海公安分局经侦大队于去年7月成功侦破一起涉案价值达500多万元的案。犯罪嫌疑人童某被依法移送检察机关提请逮捕。但因证据不足,童某被取保候审了。
据了解,这场涉及500多万元的经济案件直接牵涉13家温州眼镜生产企业,同时还有多家企业因此破产,工人无法拿到工资。到底这起案件的关键在哪里,它能给我们的企业带来哪些经验教训,本期《代表在线》特邀市人大代表、市眼镜商会会长叶子建先生和浙江金克明律师事务所主任金克明先生,与网友共同探讨。
诈骗案件凸现风险意识缺乏
主持人:两位嘉宾应该已经对这起案件有了一定的了解,请你们谈一下各自的看法。
金克明:关于这个案件,如果从刑事角度来讲,应该继续到俄罗斯取证,因为这牵涉到眼镜的销售数量、价格及剩余的数量,这些事实可以判断该案是否属于刑事案件或民事欺诈侵权案件,或者纯属是商业风险。只有取得上述有关证据的,才能作出一个合法的准确的判断和结论。
叶子建:这种案例我们温州发生过很多次了,通常来说发生的多是小的企业,因为小的企业不容易拿到订单,拿到大的订单他们首先不会去考虑了解对方,同时不会去了解风险的存在,我了解这13家企业规模基本都比较小,自由资本都比较少,通常都在100万以下,因此发生类似的事企业通常都会倒闭或业主逃跑,我认为这种事是可以防范的,我们呼吁小的企业签订合同的时候千万注意要了解对方是不是一个规范的贸易公司或者是信誉比较好的贸易商,有没有很大的风险,这是一个最根本的问题。
天天:叶会长,我想了解一下温州眼镜业目前的发展情况,企业的规模一般处于什么样的水平?
叶子建:目前温州眼镜应该还是处于高速发展的趋势,发展规模比较大的企业,基本来说资金财力方面,企业规模方面以及企业规范化管理方面都是走在前列的,包括他们内部人员和人才的结构方面也是比较规范的。
阿哦舞女:金律师,从法律角度来看,俄罗斯这方面的证据,在整个案件中处于什么地位?它会对案件起到什么作用?
金克明:俄罗斯方面的证据能对案件的定性起至关重要的作用,它能证明童立军和祝某在主观上有无合同诈骗的故意,在客观上,有无合同诈骗的行为,对本案来讲,到俄罗斯取证是少不了的。
防范商业风险
无聊的话题:这起案件让我很难想象,照说温州市场经济发展至今,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的风险意识或者最基本的鉴别力应该是有的,但为什么还会有这么多企业连合同不规范都没发觉呢?请两位专家给我们予以解释。
叶子建:这个问题我前面已经说过了,经常性地发生类似案例,这主要是企业主一个心态的问题。比如说:当一个企业处在停工或者没有业务的时候,他遇到一个大的订单往往只考虑自己能够生产订单,而不考虑这个订单的风险有多大,而一般比较大的企业他的客源和业务本身就比较正常,同时他也有一套比较规范的辨别风险的能力,因此我呼吁小的企业哪怕是生产订单不多的情况下也不能太心急,正所谓“心急喝不了热粥”,那么反过来说那些商场的骗子往往是捕捉了你的心态,找到你头上,而他们为什么不去找大的或者比较规范的企业,因为他们知道如果找大的或者规范的企业,骗局就会被揭穿,或者达不到目的。因此希望这些小的企业在接订单或签合同的同时,千万要注意了解对方是不是一个规范的或者信誉比较好的贸易商,如果大家都注意了这个问题,那么所谓的商业骗子也就不能得逞了。
金克明:这是由于当事人合同意识还不够,法律意识淡薄,签订合同没有进行事先的资信调查和要求对方提供必要的证件、文件等等,而盲目签订合同和发货,以至酿成现在这样的不幸局面,这个教训是深刻的。企业在签订合同时,应该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对对方的诚信进行必要的调查;第二,考察履行能力和履行诚意;第三,合同签订时,应该聘请律师对合同的合法性和可行性进行论证和分析;第四,如果条件许可,由对方提供担保人;第五,在履行过程中,应密切注意对方的履行情况,加强监督工作;一旦发现对方有不履行合同的迹象,应及时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避免损失的扩大。
从本案来看,这说明有不少的温州企业和企业主的抗风险能力和法律意识有待于加强和提高。现在亡羊补牢尚不为晚。
跨国取证保障公民合法权益
jin:金律师你好,本案很多家企业已经倒闭,他们没有足够的精力和财力去俄罗斯方面取证,那么案子该如何解决?
金克明:按照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案件的取证是由公安机关或其他侦查部门履行,企业无权取证,所以是否到俄罗斯取证以及所花费的精力和财力与企业主无关,但是倒闭的企业其负责人应当协助公安机关取证或提供相关取证的线索。
老可:叶会长,像这种从供货商到中介商到经销商的环节中,是否普遍存在三角债的关系?它的货款流程是怎么样的?
叶子建:对于这个问题,就拿这个案例来说,通常正常的中间商、贸易商和制造商的关系,首先是中间商要具备一定的资金能力,同时中间商跟这个贸易商有着良好的信誉关系,同时企业也有足够的生产能力,以及付款的方式也有一个比较好的约定。货款流程首先中间商应该支付一定的预付金,到交货的同时,企业应该拿到百分之五十的货款,其余的百分之五十应该在三个月内付清,如果不具备这个付款条件,说明有可能出现以下两个问题:一是本身贸易商的市场销售能力非常差,二是这本身就是一个商业。如果以上支付能力不具备的话,那么这个订单就无法接,企业的风险远远超过了企业本身的利润空间。
不懂话题:市场经济不仅需要我们有敏锐的市场嗅觉,更需要我们具备完善的规则意识。请两位嘉宾说说,我们该怎么理解“规则”的重要性?
金克明:在商业活动中,遵守规则是最重要的,你对他人的信任,不能忽视履行必要的法律手续和遵守一定的规则,如果做生意仅凭着一种直觉或信任那是非常危险的。特别是我们现在处于社会转型期,在社会诚信度不够的情况下,讲规则比讲信任更加重要。信任是一种道德规范,商场上的轻率信任是不可取的。
云风:公安因为种种原因而不能去俄罗斯取证,请问金律师,这方面的取证是否难度很大?要从哪些方面去取证呢?
金克明:在司法实践中,因案件牵涉到外国的,而到国外取证,这种事例很多,中国跟俄罗斯有司法协助的先例,只要上级公安机关批准经办单位赴俄罗斯取证,估计难度是不会很大的,像本案取证的主要内容是眼镜销售价格、数量、剩余的眼镜件数,以证明行为人是否有合同诈骗的故意行为。当然,从另一种角度上说,到俄罗斯取证是对案件负责和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一种表现。
不法中介将被列上黑名单
可人儿:叶会长,作为眼镜行业的领头人,你认为以后该采取什么样的行动避免眼镜行业类似情况的发生?
叶子建:首先,我们会在眼镜行业的刊物上做一些如何辨别商业的法制宣传,同时告诉大家一旦有哪个企业发现类似的案例应迅速报告给商会,让商会将类似的中介商或者贸易商上黑名单,使得其他企业不会步其后尘,以便防止事情的扩大化。
ak47:就目前现有的证据,是不是可以定童立军的罪?请金律师回答。
金克明:这问题前面已经讲过,合同欺诈和合同诈骗虽然性质不同,但两者的客观表现比较接近,有时确实难以鉴别。现在,司法机关既然认为童立军不构成犯罪,我还是尊重他们的意见。
qaa:我到过俄罗斯,也询问我们温州这起之事,其实祝某的弟弟在今年5月份已经处理了货物,市检察院为什么不通过外交部门去了解呢?
金克明:人民检察院在办理具体的案件和审查起诉时,他们一般不会去调查取证的,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此职责应由侦查部门即瓯海公安分局履行,所以市检察院没有通过外交部门了解有关案情,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叶子建:对于这个案例的总结,我希望企业接订单的同时必须要了解对方,特别是订单金额比较大的,了解对方的经济财力和信誉就很有必要。最后谢谢大家共同参与话题讨论!金克明:通过这么一个案例,使我们大家都认识到在商业活动中一定要树立避免商业风险的法制意识。在签订合同时,应向法律专家和律师请教,尽量避免不应有的损失,减少低级错误。同时,整个社会应该提倡诚信办事,对违法和犯罪行为要依法打击,充分保护受害人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