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公布03年十大经济案件
1.王钟麓涉嫌“国有公司人员失职案”
2003年1月16日,浙江省公安厅对省国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王钟麓涉嫌国有公司人员失职案立案侦查。经查,犯罪嫌疑人王钟麓任职期间,在省国信公司向海南太阳集团提供大额借款和贷款担保以及投资上海鸿发苑项目、深圳金三元大厦项目和嘉宾大厦项目过程中,严重不负责任,滥用职权,徇私舞弊,造成省国信公司巨额经济损失。2003年10月28日,王钟麓因涉嫌国有公司人员失职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被移送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2.杭州市余杭区“6.25”特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2002年6月25日,杭州市余杭区公安分局对在工作中发现的良渚、仁和等地团伙虚开、倒卖、伪造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线索立案侦查。经查,2000年8月以来,犯罪嫌疑人张跃良从上海、江苏、广东等地以每本200元的价格购入大量伪造的空白增值税专用发票,然后以每本500元的价格卖给下家马建其、徐国春、陈国强等人,马建其、徐国春、陈国强等人又以每份200元的价格卖给范忠明、范香根等人,范忠明、范香根等人通过电话、发函等方式与山东、河北、河南等地企业联系进行兜售,从中收取开票金额3%的开票费,虚开价税合计达1.83亿元,税额2600万元,涉及全国12个盛市600余家单位。2003年6月,该案被列为公安部整顿办督办案件。经过一年多艰苦侦查,该案于2003年7月15日告破,抓获张跃良、徐国春、陈国强等犯罪嫌疑人48名,全部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并追缴税款1286万余元。
3.杭州市钟建华挪用资金案
2003年3月17日,杭州市公安局根据浙江证券有限公司报案,对浙江证券有限公司杭州劳动路营业部原副总经理钟建华涉嫌挪用资金案立案侦查。经查,1999年6月至2000年10月期间,犯罪嫌疑人钟建华利用职务便利,擅自将客户的1.1亿元国债收购,并将回购资金转入虚设账户,再以个人名义将资金分别挪用给7个单位和个人,进行营利活动。至案发时,造成损失3500余万元。2003年6月,该案被列为公安部整顿办督办案件。2003年9月7日,犯罪嫌疑人钟建华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并追回损失1000余万元。
4.宁波市新型假币犯罪案件
2002年10月17日至11月18日、2003年7月10日至26日,宁波市区多家银行先后发生7起犯罪分子通过银行自动存款机存入假币、变造币,然后从自动存款机或临柜骗取现金的新型假币犯罪案件,共造成经济损失17万余元。此案作案手段为全国首例,公安部副部长赵永吉对案件作了批示。经宁波市公安局艰苦侦查,先后抓获犯罪嫌疑人黄军礼、张旭、汪庆满、何小丽等人,缴获假人民币1200元、用于变造的真假百元人民币共计2658张。经查,犯罪嫌疑人黄军礼利用伪造的身份证在多家银行骗领借记卡,并从汪庆满、何小丽等人处购买假币,而后单独或伙同张旭用假币、真币拼凑成变造币,先后在宁波、上海、长沙等地多次作案,骗得现金23万余元。
5.温州市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案
2003年3月17日,温州市瓯海区公安局对陈开茂、胡书川、陈光辉、周步道等人涉嫌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案立案侦查。经查,1997年下半年,犯罪嫌疑人陈开茂等人虚构瓯海华茂工贸有限公司主体,向瓯海区计经委申请工业用地,骗得瓯海区计经委批准文件后,将批文中的“工业用地”变造为“商业用地”,再用变造的文件从瓯海区土地管理局骗取5.019亩土地转让手续。1998年,该四名犯罪嫌疑人向瓯海区工商局申请成立了瓯海华茂工贸有限公司,然后以该公司名义对该土地进行房地产开发,并采用边建边售的方法将该土地转让给他人,从中非法获利540万元。2003年10月,该案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并追缴非法所得440万元。
6.乐清市彭泽丰集资诈骗案
2003年4月18日,乐清市公安局根据受害群众报案,对该市翁垟镇九房前村彭泽丰涉嫌集资诈骗案立案侦查。经查,从1999年底至案发前,犯罪嫌疑人彭泽丰虚构或伪造购销合同、公证文件,以投资工程为名,以30%—40%的高额利润回报为诱饵,从杨某某等17名亲戚朋友处非法集资共计4221.84万元用于挥霍,造成集资款无法返还。2003年4月19日,犯罪嫌疑人彭泽丰在深圳被抓获。2003年7月18日,该案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7.乐清市第三人民医院工程串通投标案
2003年5月8日,乐清市公安局立案侦查该市第三人民医院工程投标过程中发生的串通投标案。经查,在造价3000多万元的乐清市第三人民医院工程招标过程中,乐清市第三人民医院负责基建工作的副院长南存银,伙同负责工程招标的乐清市正大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技术员南胜宇(系南存银侄子),分别与许诺行贿的投标商郑甫、黄成乐等人非法串通,故意泄露院方估算的工程标底,以致郑甫的建筑公司将原先高出院方标底300多万元的工程预算下调并中标。2003年7月14日,南胜宇、郑甫、黄成乐因涉嫌串通投标罪,被移送乐清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南存银因涉嫌受贿罪,被移送乐清市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8.海盐县虚开可抵扣税款发票案
2003年1月20日,海盐县公安局对陈惠芳涉嫌虚开可抵扣税款发票案立案侦查。经查,犯罪嫌疑人陈惠芳为达到虚开可抵扣税款发票并从中牟利的目的,专门注册成立了“海盐县武原恒达废品收购部”,于2001年9月至案发前,在无任何货物来往的情况下,以收取开票金额1.1%—2%开票费的方法,为上海、江苏等地50多家单位和个人虚开可抵扣税款发票价税合计6500多万元,造成国家税款损失650多万元。同时,陈惠芳还为自己虚开发票价税合计6000多万元。侦查中,公安机关还抓获另一犯罪嫌疑人徐金华,该徐于1999年10月至2001年1月间,以开办的平湖当湖镇废旧塑化综合经营部、海盐武原镇开发区废旧物塑化经营部的名义,在无任何货物往来的情况下,为江苏、上海等地62家单位和个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废旧物资销售发票价税合计4000余万元,造成国家税款损失200多万元,该徐还为自己虚开发票价税合计3900余万元。2003年6月,该案被列为公安部整顿办督办案件。2003年9月,该案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9.永康市胡庆福合同诈骗案
2003年12月19日,永康市公安局立案侦查胡庆福涉嫌合同诈骗案。经查,2003年11月,犯罪嫌疑人胡庆福以港商身份骗得永康市某电动工具厂等数家企业信任,商定与几家企业共同出资组建“香港国际集团中国投资有限公司”。2003年12月16日,永康的几家企业按约将3700万元人民币作为验资款汇入胡庆福指定的账户。2003年12月18日,犯罪嫌疑人胡庆福将3700万元人民币转移账户后即不知去向。2003年12月22日,永康市公安局全额追回被骗赃款3700万元,2003年12月24日,抓获犯罪嫌疑人胡庆福,2003年12月27日,抓获帮助转移赃款的犯罪嫌疑人张惠英。
10.临海市王玉成金融凭证诈骗案
2002年5月15日,临海市公安局根据临海市水泥制品厂报案,对王玉成涉嫌金融凭证诈骗案立案侦查。经查,1997年9月,临海市水泥制品厂法人代表胡加申经人介绍结识了自称是中国宏润企业公司(香港)总经理的王玉成。王自称能从欧洲财团引资一亿美元,但需要开证费400万元人民币,并向胡出示了两张中国银行海南分行开具的美元定期整存整取存单,每张存款金额为五千万美元,还将存单复印件交给胡。胡信以为真,先后两次付给王玉成人民币共计302万元的“引资开证费”,还另外支付王玉成一年来所谓引资活动的一切开支。1998年11月,王玉成去向不明。经向中国银行海南分行查询,发现该两份存单均系伪造。2002年8月1日,犯罪嫌疑人王玉成在深圳落网。2003年3月20日,该案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杭州网/孙颖王建波)进入以商会友诚信论坛 更多防骗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