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叫停宝洁潘婷广告
浙江省工商局查处宝洁旗下广告的事件再次升级。6月22日,浙江省工商局向媒体发出了《行政建议书》,建议省内所有媒体立即停止发布宝洁公司“潘婷”洗发水广告,称该广告涉嫌违反《广告法》。
宝洁公司在昨日发布了声明。宝洁在声明中用“惊讶”和“不解”来形容其广告被紧急叫停一事。宝洁公司表示,对于浙江省工商局在事先未同其公司沟通,以及在对所涉及的广告调查未有定论的情况下,直接向媒体发出《行政建议书》,叫停宝洁公司广告的做法,表示惊讶及不解,并期望争取此事能“公正解决”。
对于浙江省工商局所提到的“潘婷”洗发水广告“效果能够持续终身”说法的质疑,宝洁方面称在中国的所有“潘婷”广告中从未使用过。广告片中提到的氨基酸维他命原成分及对于“秀发十倍强韧”的描述都有宝洁公司研发中心实验室数据支持,并经过国内权威监督检验机构审核验证。
同时,宝洁再次表示,宝洁旗下产品的广告宣传用语是基于严格的科学实验,有科学数据支持,并经过严格的内部审核制度。所有电视广告宣传用语都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相关法规法律,严格遵照国家有关的广告播出程序,完全符合《广告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规定。
浙江省工商局则表示其“涉嫌虚假广告”和“不正当竞争”,违反《广告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的相关规定。浙江省工商局发布的询问通知书上称,“潘婷”洗发水包装说明显示,其产品能“帮助填补头发每天所流失的氨基酸,能在修复受损发质的同时,帮助重组秀发内部结构。”工商局认为,洗发液并不一定能填补头发每天所流失的氨基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