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招来奸商引资被骗45万
来源:新疆都市报
新华网乌鲁木齐4月3日电 新疆某公司在网上发布项目招商引资的信息后,香港的一个公司表示同意投资。亲眼看到5000万元港币的汇票后,新疆公司放心地给了香港公司法人45万元的“好处费”。半个月后,新疆公司收到银行回复,才知香港公司竟是以融资手段骗钱的公司。
3月31日,乌鲁木齐市中级法院维持一审法院判决,香港公司的法人朱某因合同诈骗罪被判11年,并处罚金1万元,同时追缴所得赃款。
今年52岁的朱某,湖南人,高中文化程度,他所成立的香港公司专门是通过融资的手段在内地骗钱。2003年4月,朱某发现新疆公司招商引资的信息。
他先自制一张汇票,打算给新疆公司吃个定心丸,等对方接到银行回复也在半个月以后了,利用这个时间差,骗点钱回家。他于8月来乌鲁木齐市考察,随后即签订了投资及借款合同,拟投资8400万元港币。他将一期投资5000万元港币投资款汇票拿来后,便张口要求新疆公司给45万元好处费,新疆公司将多方凑的45万元交给他。
半个月后,新疆公司接到银行回复,5000万元的汇票透支被退票!此时,朱某也联系不上了,新疆公司这才意识到被骗了。
朱某接到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后不服,上诉至乌鲁木齐市中级法院,中院审理后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