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尼日利亚“商人”打交道,小心!
最近,国内两家公司接连致函我处,指出货物发出后凭借“客户”提供的“信用证”和“银行汇票”无法兑现货款,因此要求协助调查其贸易伙伴的资信情况。虽然是两家公司的两笔生意,但交易方式和操作过程却十分相似,买卖双方都是通过国际互联网彼此结识,并最终在网上达成售货协议。买方谎称已报名参加当地国际博览会,希望推销中国商品,为保证货物及时进场要求卖方以空运方式发售货物,支付方式为买方当地“西方银行”出具的“即期信用证”和“欧洲银行汇票”。之后,买方自行将高于实际货款金额的“信用证”和“银行汇票”传真通知卖方,并称多余金额请卖方代为保管以备将来大量订货。我公司随即发货,但此后始终不见正本“信用证”和“银行汇票”寄到,催问买方或杳无音信或要求我公司径与买方“银行”联系,但“银行”声称必须再缴纳3%手续费方可结汇。卖方公司感到疑惑遂与我处联系,要求调查。经查发现,买方公司的名称和地址全是假的,所留电话、传真都是设在路边的公用电话或传真,且当地并无“西方银行”。多哥警方和工商会协助我通过内线查明,买方均为尼日利亚人,长期流窜在多哥,无固定居所,经常以多哥公司的名义对外签约,骗取钱财。
近年来,在多哥的尼日利亚人剧增,他们利用其语言(英语)优势和多哥的声望,大肆进行国际诈骗活动,得手以后立即销声匿迹,许多外国公司(如意大利、西班牙、以色列、印度、巴基斯坦、韩国、泰国等)受骗上当。这些尼日利亚人经常采取的欺骗手法主要有:第一,通过互联网寻找猎物,特别是把急于成交或推销库存的中国公司作为首选目标;第二,伪造世界知名银行(花旗、兴业、里昂信贷、标准渣打等)的信用证、汇票或其他支付工具,以传真方式通知卖方,骗取卖方的信任;第三,要求卖方空运货物,并一般指定多哥以外的第三国如加纳、贝宁等为交货地点,以便在骗局败露之前逃之夭夭;第四,以官方公司名义,邀请国外公司来多哥商洽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但要求卖方预交2.5-4万美元“登记费”;第五,以死者律师或私人基金管理人名义,向国外慈善机构发函,声称遵照多哥或尼日利亚富绅遗嘱,将向其提供大笔捐款,但依据当地法律,受款人需提前支付捐款税,其实多哥或尼日利亚并无缴纳捐款税的规定。
为防止国内公司再次受骗上当,遭受损失,我处建议:第一,网上商业信息数量较大,但有时真伪难辨,我公司应提高警惕,切忌急躁,草率行事;第二,对于买方传真的信用工具一定要认真审查,特别要请我国内从事国际结算业务的银行帮助把关,千万不可发了货物以后再到银行咨询;第三,不要轻易被对方提出的优惠条件所诱惑,目前多哥市场中小公司居多,通常经营规模较小,资金能力较差,而且绝大多数不愿通过西方银行出具信用证,即使同意出证,一般也要求远期;第四,国内公司对于不熟悉的客户,在成交前最好向我驻当地使馆经商处咨询,或请当地工商会协助调查,待摸清情况后再作决定。
我处电话:00228-215243,传真:00228-218390
电邮:[email protected]
多哥工商会电话:00228-217065,传真:00228-214730
(驻多哥使馆经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