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加盟店消费满2000可得1200?
摘要:只要在加盟商家消费满2000元消费者就可得到1200元现金奖励
“只要在我的加盟商家消费满2000元,如果该商家计点10%,那么消费者便可得到1200元的现金奖励”,这是山东众旺公司推出的名为“自然消费额外获利”的营销“新创举”。一时间,这家公司的业务迅速发展到全国29个省(直辖市或自治区),火爆异常简直让人不可想象。
在济南,以此种模式迅速在膨胀的公司已有七八家之多,而大有后来居上之势。
在正常经济交往中,作为“第三者”的山东众旺公司为什么要插足进来奖励消费者呢?而有奖励如此之高,资金又是从何而来呢?带着这些疑问,记者在经过广泛调查和咨询有关专家后,发现各界对这个如今正“畅销”全国的营销“新创举”是众说纷纭,褒贬不一。
诱人的高额奖励
消费储值的承办机构横空出世插足买卖双方,他们的口号是“自然消费、额外获利”,一方面既照顾了加盟商家,另一方面又惠顾了持有储值卡的消费者。
记者了解到,消费储值的奖励方法是这样的:加盟商家自己定出计点数,一般在1%至15%之间,计点数乘以消费者在商家消费的钱数便是积累的点数,200点为一个奖励权,达到一个奖励权消费者就可以得到1200元的现金奖励,奖励率高达60%。
加盟商家告诉记者,起初推出的120点的卡,奖励率是100%。比如你在该商家消费满1200元(可以累计),商家计点10%的话,你就会得到1200元的现金奖励。换句话说,你在众旺公司加盟商家消费后,就等着请众旺公司给报销了。
那么,众旺公司得到什么呢?加盟商告诉记者,商家需要向众旺公司交纳一定数额的佣金,佣金数额为持卡顾客在该商家消费的钱数乘以计点比例,正如前文所述,消费者花费2000元的话,商家的计点是10%,加盟商家需要向众旺公司交纳200元佣金。
从加盟商家得到200元佣金,却要付给消费者1200元,这样一来众旺公司不是赔大了?事实并非如此,众旺公司在这种模式下迅速壮大起来,从去年50万元的注册资金,一年时间就猛增到500多万元;众旺公司的办公条件也得到很大改善,几个月前从济南市西郊搬到济南市最繁华地带———泉城广场对面的一幢六层小楼里;加盟商家也是月以万计的速度狂增,地域范围最新统计已经扩展到全国29个省、直辖市和自治区。
前赴后继形成资金链条
对消费者如此大发高额奖励,难道众旺公司是一个慈善机构?记者了解的事实却并非如此,山东众旺是一家民营企业,并且在这种模式支撑下迅速壮大起来。
山东众旺总经办张主任告诉记者,(公司这种模式)需要放到大数法则里来理解,虽然奖励给消费者的钱看起来非常悬殊,但因为是隔月发放,并且分数次奖励给消费者,这就给以后的奖励留出了空间;由于消费行为是不会停止的,商家交纳的佣金也将是源源不断,这就形成一条源源不断的河流,消费者只是来打水的。
记者在和众旺公司加盟商、业务代表以及持卡消费者交流的时候,他们对此都不置可否。记者以加盟商的名义联系到山东众旺公司,一位姓曲的商务主管对记者说,公司赔本的买卖肯定不会干,你不用管它长久不长久,只要我挣钱你挣钱就行了。
消费者的说法则更直接,一位刘女士告诉记者,管它那么多干吗,我能领到钱就行了。
济南大学经济学院崔教授听到记者陈述后讲,从营销学本身来讲这是锁定消费群体的一种方式,是最大程度地让利于消费者的表现,但返还消费者如此之高的数额是根本不可能的,一是由于目前竞争如此激烈根本不允许这么高的利润出现,二是付出的奖励和得到的佣金差距如此悬殊,众旺公司的钱又是从哪里来的呢?
中国科技大学国际经济研究所孙键所长对此持有肯定态度,他在《消费储值电子营销服务系统模式的几点思考》一文中指出,消费储值是摩尔定律的体现,众旺公司在扩大客户和商家的同时,从商家得到的佣金也在不断增加,给予客户的额外奖金总额也在不断扩大,但运营成本在下降,收入和利润在上升,并达到了上百倍、上千倍的增长。
记者一直想和孙健教授请教相关问题,并致电中国科技大学(位于安徽省合肥市)宣传处询问有关国际经济研究所的电话,办公室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打商学院问问,记者随后致电商学院,办公室的同志确认商学院里没有国际经济研究所,记者又打到科技大学的总机,被告知也没有经济研究所的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