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之抛砖引玉术
欲擒故纵是孙子兵法第17计,兵法云:类以诱之,击蒙也。“砖”,指的是小利,是诱饵;“玉”,指的是真正的目的,即大利。“引玉”,才是目的,“抛砖”,是为了达到目的的手段。钓鱼需用钓饵,先让鱼儿尝到一点甜头,它才会上钩;鱼儿占了一点便宜,才会误入圈套,吃大亏。骗子常常使用这一招,因这一招具有很大的蒙骗性,往往屡试不爽。
三个自行车配件大老板
邹卫民和马胜良、邱八斤都是杭州萧山人。前年三月的某一天,他们在一起闲聊中,抱怨起现在的生意难做,发出的货难回笼货款。说着说着,不禁眼睛一亮:是否可以利用这一现象,我们去造一个假公司,先付一部分货款,再骗他货物过来,然后再便宜点处理掉?于是,说干就干,三位能人就立马付诸实施了。
邱八斤本来就是个小老板,经营着一家自行车配件厂,三人便决定从来某熟悉的自行车配件下手,并商定由邱八斤策划、挑选厂家,邹卫民出面与厂家商谈、签订合同,而马胜良则负责销货,一个“骗、运、销”一条龙的诈骗团伙就此形成。他们来到杭州城里,一间租赁房,一部电话,一个值班人员,一个虚构的“广西桂林桂福商贸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成立了。
4月上旬,邹卫民和以“广西桂林桂福商贸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的名义,向杭州某公司订购了一批自行车把,计货款11.11万元。邹支付3.5万元预付款后,把货运走。而马胜良把这批车把以8.2万元的低价,卖给了邱八斤联系好的江苏省某自行车公司。之后,他们又于5月17日、5月21日,故伎重演,骗得2.73万元、13万余元的自行车零件,以低价卖给他人,将赃款挥霍。
三次轻松得手,周建明更加胆大妄为。5月28日,他们还没付给梅城某辐条厂首批辐条货款,就急着向该厂要第二车辐条,计货款人民币17.79元。周建明叫人于5月30日伪造了一张8万元的电汇凭单,从广西传真给该辐条厂,用于结算货款。韩渭良则在江苏接应销货。
拿着模糊不清涂改过的电汇凭单,辐条厂留了个心眼。5月30日晚,收到电汇凭单后,他们一方面将货按时发出,另一方面,又由厂长丁某随车同往,在杭州将货控制住,以便次日查明汇票的真假。
5月31日,经核查,丁某发现这张8万元的电汇凭单里其实只有80元金额,他意识到自己遇到大骗子了,当即向公安机关报了案。
点评:利用目前某些产品销售比较困难的现象,虚构一个公司,先撒点香饵,用履行部分合同的办法骗物骗财,这就是抛砖引玉计的一种,虽然骗子有一定的风险,但命中率较高,欺骗性大,是不少骗子经常使用的骗术之一。
破解方法:设法了解购货单位的有关信息,包括他们的资讯(比如银行兑付能力),历史沿革,因为这类骗子致命的弱点是:打一枪就跑,时间长了就会露出马脚。(孤山一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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