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00张狐狸皮骗了500万
价值500多元人民币的狐狸皮,被抬高到500多美元,两个诈骗犯一唱一和演出一场双簧,诈骗金额高达500多万元。近日,随着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合同诈骗犯薛清波、黄建强无期徒刑,并处罚金10万元,历下警方历时两年半,终于使这起特大合同诈骗案全案审结。
2001年6月底,历下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接到中国某贸易总公司山东办事处经理姜某报案:他被薛某、黄某二人以收购狐狸皮为由诈骗数百万元。经侦大队陈勇副大队长立即带领民警展开调查。
通过侦查查明,2001年3月份,姜某通过朋友分别认识了无业人员薛清波、黄建强,两人佯装并不相识,黄建强对姜某称以每张466美元至498美元的价格收购狐狸皮,薛清波则谎称自己叫徐晓君,可为姜某提供狐狸皮货源,并伪造收购狐狸皮成本报价,从北京市价格事务所开出“北京市物价局价格认证结论书”抬高狐狸皮价格,诱使不熟悉市场价格的姜某分别与二人签订了内贸、外贸合同。
姜某先后从薛清波处以513万元购买了1500张狐狸皮,黄建强以支付开证费的手段,通过境外开证公司开出三张具有“软条款”的信用证给姜某。此后,姜某多次催促狐狸皮出口结汇,但薛、黄两人在最后一笔货款到账后,突然与姜某失去联系。在得知姜某去天津要求发货时,薛、黄二人又赶到天津,用种种借口签订“三方协议”阻止发货,以达到信用证失效的目的。此后,姜某按照合同要求将狐狸皮强行发货,然而,因为黄建强签署的检验证书的签字与信用证“软条款”规定的银行预留签字不符,美国花旗银行香港分行拒绝结汇。
历下公安分局经侦大队历经两年半,经过全力侦破,行程数万公里,足迹遍布八个省市,先后将薛清波、黄建强抓获,追回赃款赃物总价值33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