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客商作卧底,捣毁丹东骗局(2)
2001年11月,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宋延见秉承邹士刚的旨意,由其手下的一个业务员通过电话和函件联系的方式,将湖南省株州市南方摩托车有限公司的一位业务人员骗到丹东,与邹士刚签订了一大笔摩托车出口合同。当这位厂家业务人员表示感谢的时候,宋延见趁机提出了“市场开拓费”的问题,声称为了保证合同的履行,必须要给朝方有关人员送上样车和“好处费”作为礼品。对方不敢怠慢,立即给了他2万元人民币,两部价值为1.09万元的手机,并专程给他发运到丹东3辆摩托车,价值达1.2万元。这些钱物直接被宋延见和邹士刚等人收入自己的囊中。骗取了人家的钱物后,所谓的出口合同也就烟消云散了。
2002年8月23日,公司“副总经理兼外贸四部经理”董恩波指使手下业务员,将广东省贝格曼保健品商行的业务人员骗至丹东签订外贸出口合同,也是以给朝方人员好处费的名义,骗取现金2.5万元。董恩波与手下业务员当即各分得6250元,余下的交给了公司老板。还是这两个人,不久又把广东省湛江市恒生实业有限公司的业务人员骗至丹东,以同样的名义骗取对方1.3万元,两人各分得3290元,其余的交给了公司老板。
2003年6月26日,也就是在这家外贸公司东窗事发的前一个月,公司“外贸六部经理”王志远在其手下将江苏省常州市恒泰调味品的业务人员骗至丹东时,谎称要对出口的调味品进行商检,骗取对方现金7000元;仅仅相隔一天,他又以同样的骗术骗取了山东润光液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金8600元;此前的6月23日,他以相同的骗术骗取了江苏省华盛医疗器械厂现金8190元。仅仅是王志远这一个“外贸六部”,仅仅是在5月12日到6月27日短短的一个半月内,就从全国各地骗来了11个厂家的业务人员,签订了11份根本就实现不了的所谓“外贸出口合同”,以好处费和需要商检的名义,骗取外地客商的现金达7.6万元,骗取的财物还不算在内。而宋延见所骗取的钱财则更为惊人,他从2001年11月到2003年6月,与公司其他人合伙共骗来了31位外地客商,骗取现金高达20.01万元,骗取的手机、电脑、医疗器械等财物折款达26.5万元。
后经法庭调查证实,邹士刚和他的丹东对外贸易有限公司,行骗范围达全国16个省和直辖市,受骗企业达上百家。
客商卧底获取证据
邹士刚骗局的败露,始自一位来自安徽的名叫李丽(化名)的女客商。她因为被骗走了1万多元钱,不甘心这样不清不白地损失万元巨款,更是为了不愿看到别人再受骗,她和丈夫用向亲属借来的钱把自己装扮成大款,主动来到丹东“投怀送抱”,在邹士刚的身边卧底。她巧妙地与骗子们周旋,套取了大量的犯罪证据,为公安机关侦破此案提供了有力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