葡萄酒产品国家抽查结果
葡萄酒是由葡萄汁(浆)经发酵酿制而成的饮料酒,含有对人体有益的多种无机和有机营养成分,如有机酸、氨基酸、维生素、多酚和矿质元素(包括微量元素)等,具有一定的保健作用。
为了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国家质检总局对葡萄酒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了北京、天津、河北、辽宁、吉林、河南、安徽、山东等8个省、市66家企业的76种产品,合格48种,产品抽样合格率为63.2%,其中大、中、小型企业的合格率分别为82.1%、68.2%、38.5%。
本次抽查合格率不高,主要问题是产品的标签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但从产品的实物质量看,比上次抽查有了明显的提高,特别是食品添加剂项目不合格的产品大幅度减少,产品更加安全。
本次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有:
1、产品标签不符合标准要求。标签是消费者了解产品的主要渠道,标签不规范,不利于消费者了解产品。本次抽查不合格项目主要集中在产品的标签上,本次抽查中有26种产品标签不合格。
2、干浸出物不合格。干浸出物是葡萄酒里不挥发物质的总和(糖除外),标准规定,干浸出物必须大于等于17.0g/l,本次抽查中发现,有2种产品的干浸出物达不到标准的要求,其中有1种产品的干浸出物的实测值只有11.5g/l,与标准值相差较大。
3、感官不合格。本次抽查中发现,有2种干红葡萄酒有浓烈的挥发酸气味,不具备干红酒的典型风格,因而被判感官不合格。
4、食品添加剂不合格。标准规定,在葡萄酒产品中,不得添加食品添加剂。本次抽查中发现,有4种产品添加了食品添加剂。
针对本次抽查中发现的问题,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监督司司长纪正昆表示,本次抽查合格率不高,主要问题是产品的标签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但从产品的实物质量看,比上次抽查有了明显的提高,特别是食品添加剂项目不合格的产品大幅度减少,产品更加安全。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按照有关法规,对本次抽查中质量较好的企业,加大宣传力度,对本次抽查不合格企业,严格处理。同时,组织不合格企业对相关的产品标准认真学习,特别要加强企业对标签内容的理解,帮助企业提高质量管理水平,进一步促进行业产品质量总体水平的提高。
7种抽查产品质量较好进入红榜:中法合营“王朝”干红葡萄酒、烟台“张裕”解百纳干红葡萄酒、烟台“威龙”干红葡萄酒、烟台中粮“长城”解百纳干红葡萄酒、北京“丰收”干红葡萄酒、北京“龙徽”赤霞珠葡萄酒、中国“长城牌”干红葡萄酒。
2种产品质量较差进入黑榜:通化市750毫升瓶装的“万野”解百纳干红葡萄酒、开封市500毫升瓶装的“怡萱”冰红葡萄酒。
专家建议,消费者在选购葡萄酒时,可以从两个方面着手:
一是从标签标注的内容判断。
葡萄酒的标签标注内容应该齐全、准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产品名称。根据产品的定义,名称应该为“葡萄酒”。
2、酒精度。葡萄酒的酒精度不应低于7%(v/v)。
3、执行标准。我国葡萄酒标准是gb/t15037。
二是从内在质量判断。
葡萄酒的质量包括卫生、理化和感官三个部分,其中最能全面、有效地反映葡萄酒质量高低的指标是感官指标。葡萄酒的感官指标应该从以下三个方面来体现:
1、外观。葡萄酒的外观大多数应该是澄亮透明,有光泽,其颜色与酒的名称相符。
2、香气。葡萄酒是一种发酵产品,它的香气应该有葡萄的果香、发酵的酒香、陈酿的醇香,而且这些香气应该平衡、协调、幽雅、令人愉快。
3、口感。葡萄酒的口感应该是舒畅愉悦,各种香味细腻、柔和,余味绵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