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子演“双簧”,小老板上当
□□几名湖南籍骗子精心演绎了一出“双簧戏”,将只值1.2元的普通拖把“卖”到了11元。他们的骗局在短短十几天内竟先后套住了江苏常熟、南通、通州等地的七名小老板,非法获得不义之财2万余元。7月8日,涉嫌诈骗的刘拥军、陈仕军、熊忠伟,被江苏省通州市人民法院一审各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刘拥军等三人均是湖南省永州市人。今年2月,他们伙同李某、胡某、黄某(均在逃)共同计议,利用买卖拖把实施诈骗。采取的作案手法是先由一人到作案地采点,寻找销售五金、电器、消防器材的商店,获取店主的电话号码,然后由李某或胡某冒充附近医院、酒店等单位的后勤人员,打电话给店主,谎称要购买电线、消防器材等,经一番讨价还价,谈定价格、数量、提货时间后,又额外提出请店主代购美景牌拖把300把,并许诺每把给价钱13元左右,到时一并结账。当店主讲不经营拖把时,负责打电话的就告之预先设定好的手机号码,胡某或李某便又冒充卖拖把的老板接听打来的电话,每把拖把的报价为11元左右,使店主们觉得有利可图后便会向其订货,之后再由刘拥军、陈仕军、熊忠伟三人负责将价值1.2元一把的美景牌拖把运去销货,骗取现金后即刻逃离。
今年2月23日至3月6日间,这群骗子先后采用上述诈骗手法骗得常熟经营电器或消防器材的老板郑某3450元、赵某3300元、苏某3000元、江某3200元,南通的储某2000元、洪某3300元。3月11日上午,刘、陈、熊三人用同样手法骗取了通州一消防器材公司的老板陈某3380元,在他们回南通暂住地途经金通公路通州收费站时,因形迹可疑被公安民警拦下讯问,经教育后,三人陆续交待了上述犯罪事实,并当场从陈仕军身上起获赃款3300元。三人先后共参与诈骗作案七起,骗得赃款21630元,除购买拖把的本钱及吃、住、行开支外,三人另还各分得赃款550元。案发后,刘拥军、陈仕军的亲属代为退赃5200元,连同收缴的3000元赃款,均已由公安机关发还被害人。
法院审理后认为,刘拥军、陈仕军、熊忠伟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在这起共同犯罪中,三人与在逃犯李某、胡某、黄某明确分工,配合默契,均属主犯。鉴于三人在公安机关审查期间尚能坦白认罪,酌情可以从轻量刑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