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等以上企业推行劳保诚信机制
从市劳动保障部门获悉:中山市开始在中等规模以上企业中推行劳动保障诚信制度,实施企业信用等级管理,从而规范企业用工制度,维护外来员工的合法权益。
据了解,针对企业员工权益受损、劳动纠纷时有发生的状况,中山市劳动保障部门将加强与工商部门的联系,对企业实施信用等级管理制度。由各劳动保障分局(所)摸清辖区内用工50人以上企业的数目,并对这些企业进行信用量化评分,评分内容有企业依法招聘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履行社会保险登记申报和缴费义务、实施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等。根据评分结果再把企业划分为四个等级:a级为80分以上,b级为60-79分,c级为60分以下,d级为新办企业。经划定劳动保障信用等级的企业,将统一纳入中山市企业信用信息网,信息供有关部门共享。
根据此方案,在评出企业劳动保障诚信度等级的基础之上,劳动保障部门还将对这些企业实施信用等级管理。按照评分等级,劳动保障部门将有针对性地对这些企业实施用工管理检查。其中对a级企业实施一年一次的检查,主要进行政策宣传、业务沟通,强化用工管理意识;对b级企业实施一季度一次的检查,主要进行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方面的重点检查,督促企业规范用工管理;对c级企业实施一月一次的检查,主要进行全面检查,责令企业及时整改,并将其定为重点监察对象;对d级企业通过政策宣传,使企业逐步完善用工管理。
据悉,中山市将力争用三年时间,建立外来员工的维权机制,包括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执法监督机制、快速处理劳动纠纷机制和劳动保障信用体系等。
来源:中山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