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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首例产权式酒店纠纷案


     “这不是我们想要的结果,我们要上诉。”4月16日,拿到法院判决书的吴志良说。据商旅报报道,这份由海南中院作出的判决书,判决海南泰信实业公司返还吴志良、何继明等4人1999年分别交纳的数万元购房款并支付数额为购房款1倍的赔偿金。为这个“并不想要”的结果,他们已打了2年多官司,前后开了8次庭,从海南中院到海南高院,又回到了海南中院。  
    
    法院认为,海南泰信实业公司与吴志良、何继明等4名消费者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签定的《商品房购销合同》及《委托经营协议》,是当事人真实意思表达,合同实质要件与形式要件均符合法律规定。合同签定之后,原告依照约定履行了付款义务,并交纳了办理购房按揭手续的费用,但泰信实业并未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向原告交付房产和办理按揭手续,而且迟延履行合同也未在合同履行期届满前通知对方,这种行为违反了诚实信用的原则,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吴志良他们要求泰信实业继续履行合同的诉讼请求,没得到法院支持。法院认为,泰信实业在建设南海传说温泉疗养度假中心的过程中,已将“南海传说”合法地变更为“皇冠滨海温泉酒店”,随之又对“南海传说”的设计方案进行修改。这样,不但“南海传说”的名称已变更,且土木建筑、房屋内部的结构形式也发生了变化。再者,吴志良他们当时购买的阿波罗中心酒店的房屋所有权已转移给了第三人海南皇冠滨海温泉酒店公司,事实上泰信实业已丧失了履行合同的可能性,在这种情况下强制其履行义务是不可能的。
    
    法院同时认为,虽然双方签定的《委托经营协议》上注明:“房屋所有权人可获得酒店客房部分每年度利润分红,每年在旅游淡季期间,享用免费入住同等级别公寓18天的权利”,但由于《商品房购销合同》在履行过程中产生纠纷,泰信实业并没为吴志良他们办理购房按揭手续,而吴志良他们的房款也仅交纳了30%+七成尾数。即《商品房购销合同》约定的预售房屋的所有权并未转移给吴志良他们,因此法院认为“年度利润分红”和“18天入住权”属无理要求。
    
    在16日下发的判决书中,法院解除了泰信实业与吴志良、何继明等4人签定的《商品房购销合同》、《委托经营协议》,判令泰信实业返还吴志良他们交纳的数万元购房款及按揭手续费并支付数额为购房款一倍的赔偿金。吴志良他们不服判决,决定向海南高院提起上诉,请求法院支持自己购买“南海传说温泉疗养度假中心”应享有的年度利润分红以及每年18天免费入住权。
    
     来源:人民网海南视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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