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企业征信业的发展(2)
*本文由北京新华信商业信息咨询公司供稿,转摘请联系市场部杨曦先生*
作者:张世卿
单位:北京新华信商业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中国企业征信业的现状
中国企业征信行业的现状可以用四句话描述:企业征信市场日趋成熟,市场规模不断扩大;企业征信机构的业务集中度越来越高,进入门槛越来越高;企业征信信息环境有了很大改善,但信息透明度仍然不高;企业征信政策环境无实质变化,亟待各政府部门大力改善。
关于企业征信市场
经过10多年的发展,中国企业征信从无到有,对国民经济的健康运行发挥了积极作用。尤其是最近5年来,市场规模不断扩大。据估计,2000年的市场总需求大约是4万份企业信用报告、约为3,000万元人民币。今年(2004年)的市场总需求将达到约12万企业信用报告、约8,000万元人民币。年复合增长率约22%。尽管与发达国家的市场规模相差很大(美国约10亿美元、日本约5亿美元、德国约5亿美元),但考虑到中国的企业征信市场才发展了10年,而这些发达国家的企业征信市场都有超过100年的发展历史,中国企业征信市场的发展速度还是很快的。
中国企业征信市场的主要用户依然为跨国公司,80%以上的需求来自于这些跨国公司在国际贸易和中国国内贸易中对中国交易对象的信贷决策和风险决策。约15%来自于中国的出口商以及向这些出口上提供出口信用保险服务的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主要涉及对国外交易对象的信贷管理。只有约5%来自于国内的企业在国内市场销售过程中对交易对象的信贷决策。
与发达市场经济国家不同的是,中国国内的金融机构的信贷管理体系仍然是一个相对封闭的决策和管理体系,完全靠自身的信贷分析人员对企业客户进行信用调查和分析,基本上不从专业征信机构购买企业信用报告。而在欧美日等发达国家和地区,金融机构是企业征信服务的最主要用户和市场。
从地域来看,由于主要客户为跨国公司,中国企业征信市场主要分布在北京、上海和广东地区,约占到全国市场的80%以上。
关于企业征信机构
截至2004年,中国号称提供企业征信服务的公司不下100家,但真正有实质业务的不超过20家,这20家中至少有10家主要是在替国外的征信机构“打工”而已,自己并没有几个稳定的直接用户。
企业征信服务与其他信息服务相比有着共同的特征,规模越大优势越明显。因此,尽管过去5年新出现了大量从事企业征信服务的公司,但中国的企业征信市场主要为新华信、邓白氏和华夏三家所占据。这三家公司的市场占有率总计在80%左右。在这三家公司中,新华信和华夏在提供中国企业的信用报告方面具有很大的信息资源优势,而在中国市场销售国外企业的信用报告一直是邓白氏的最主要的优势。
关于企业征信政策环境
涉及企业征信行业发展的政策和法规主要涉及两个方面。一、企业征信机构的设立和监管问题;二、企业信用信息的透明化问题。目前这两个问题的解决都还没有时间表。
应该说,世界上很多国家都有关于个人征信的法规,但没有关于企业征信的专门法规。中国人民银行受国务院委托在2002年草拟的《征信管理条例》(代拟稿)试图把个人征信和企业征信放在一个法规中进行调整,但并不成功。
实际上,企业征信机构运营受到多部法律和法规的调整,如《民法通则》、《经济法》、《公司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合同法》、《国家保密法》、《国家安全法》等。再通过一部专门的法规来规范企业征信机构的设立和运营似无必要,且容易造成各个法律之间的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