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房屋谨防交易陷阱
为防止房屋交易中的不正当行为,重庆专门实行了预售商品房网上登记备案制度,但就是这样一道“防火墙”也没能挡住某些开发商的不法行为。昨日,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发布的“2005年一号购房警示”称,某些开发商利用自己的工作人员签订预定协议或者预售合同并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登记备案,然后再以这些人员的名义抬高房价向购房人销售,以达到规避期房限转政策的目的。
转让客户?开发商行骗
2004年8月,林先生得知高新区某楼盘开盘,楼盘均价为每平方米3000元左右,综合地段、房型、交通等因素后,林先生非常中意。开盘后,林先生来到售楼处,发现自己看中的房子都已售完,而剩余的几套也已涨到每平方米4000元。就在他大失所望之时,售楼小姐称自己有个客户是投资人,订了好几套房子,可以劝说这个客户让出一套给林先生,而她还可以和领导打个招呼,把已登记的合同撤销掉。由于楼层、朝向都是林先生所喜欢的,他当即要求和这位客户见面。售楼小姐随即联系上客户,双方经过协商确定按照每平方米3500元成交并办理了相关手续。
然而,林先生后来在看房时,惊讶地发现将房子转让给自己的客户竟然是开发商的售楼人员之一,所谓的房产转让不过是一场骗局。
中介捣鬼大买家原是诱饵
除了某些开发商有不法行为,一部分中介公司也有意在买卖过程中不让上下家碰面,以此操纵交易。
今年1月中旬,孟先生通过中介公司出售了一套住房,挂牌价为152万元。很快,中介公司就告知孟先生联系到了下家,并拿了一份购房意向书和3万元定金,孟先生签下意向书并收取了定金,根据意向书约定,买卖双方应当于2月初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
然而,就在签合同的前一天,中介公司告诉孟先生有人愿以160万元购买该房屋,而原先已签订意向书的买家经过他们做工作,愿意接受孟先生双倍返还定金并解除合同。孟先生一看有利可图,便要求解除合同,并将6万元交给了中介公司代为处理,之后便与新买家签订了总价为160万元的买卖合同。
在中介公司办理相关手续时,孟先生无意中听到中介公司其他职员谈论他的房子,才猛然得知原来所谓的下家其实并不存在,而中介公司不但收取了中介费,还骗取了自己3万元。最终,孟先生与中介公司进行交涉之后拿回了这笔钱。孟先生感叹道,原以为占了一个大便宜,怎么都想不到差点就被骗掉了3万元。 记者郑军喻奇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