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籍外贸经理”骗取摊位费被擒记
假香港身份证、假香港渣打银行资信证明、假香港律师证,注册虚假香港投资公司……近日,浙江绍兴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通过周密部署、缜密侦查,一举破获一个由犯罪嫌疑人蒋大超、王君英组成的,利用伪造一系列文件、证件注册虚假香港投资公司进行合同诈骗的特大诈骗团伙,绍兴、萧山、杭州、哈尔滨、齐齐哈尔、上海、北京、新疆焉耆六个地区的十一家企业被骗,涉案总金额高达2.73亿元人民币。
2000年10月,浙江某纺织集团及浙江某国际羽毛有限公司分别向绍兴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报案称:两企业从人才市场上招聘的“美籍外贸经理”蒋大超在为企业办理第88届秋季广交会摊位过程中,谎称已办好的摊位“被外经贸部查扣”,骗取摊位费合计人民币27万余元。
经调查,2000年10月,秋季广交会召开在即,正准备进军国际市场的浙江绍兴县某纺织集团却苦于涉足无门。正在此时,蒋大超主动和公司取得了联系,声称自己可以通过广州商会的朋友帮助解决摊位问题。该集团有关人士早在2000年4月份就在绍兴县人才市场上认识了“美籍外贸经理”蒋大超。蒋大超自称别名mike,香港籍,从小在美国长大,毕业于浙江大学电子工程系,精通四国外语,从事外贸翻译。凭借良好的口才和其提供的在美国长大、有美国大学文凭的个人简历,蒋大超很快得到了集团招聘人员的青睐,提出聘请他做公司的外贸部顾问。虽然最后因为待遇问题没有谈成,但是双方因此而熟悉,因此对于蒋大超突然带来的好消息,该集团不仅没有怀疑而且感到喜出望外。当蒋大超提出要预交一定费用时,该集团豪不犹豫,当即表示只要能买到摊位,钱不是问题。蒋大超分两次从该集团拿走“摊位费及住宿、进馆费”共计139,200元,同时把两份广交会摊位费发票交给某纺织集团。与此同时,杭州市萧山区某国际羽毛有限公司也被蒋大超以同样的方式和借口拿走人民币130500元。
就在这两家公司积极准备参加广交会的时候,蒋大超突然通过一纸传真告知:广交会的摊位已由朋友梁某办好,但被国家外经贸部查扣了,无法参展,所有预交费用无法退还,而且要追加罚款。这样的结果令两家公司感到极度震惊,他们当即同国家外经贸部取得了联系,却发现根本就没有什么查扣摊位的事情发生。
两家公司意识到自己可能上当了,于是先后向绍兴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报案。2002年4月24日,绍兴县公安局依法对涉嫌诈骗的犯罪嫌疑人蒋大超执行了逮捕。在审讯和深挖犯罪的过程中,侦查员又发现蒋大超与另一诈骗嫌疑人王君英合谋,在北京、新疆等地实施过诈骗的犯罪事实。2002年5月21日,警方在深圳成功抓获了另一个一直隐藏的合谋诈骗嫌疑人王君英。一起利用伪造香港居民身份证、伪造香港渣打银行资信证明、伪造香港律师证等证件,注册虚假香港投资公司,在绍兴、萧山、杭州、哈尔滨、齐齐哈尔、上海、北京、新疆焉耆等地合同诈骗2.73亿元人民币的特大诈骗案终于浮出水面。
蒋大超,男 ,别名mike,现年69岁 ,汉族 ,河南省安阳市人 ,大学肄业 ,利百国际投资经贸(香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王君英,女 ,别名王泰丽、欧阳泰丽,现年35岁 ,汉族 ,辽宁省葫芦岛市人,大学毕业 ,深圳市德商威实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2000年,在春季广交会上当翻译的蒋大超遇到了在深圳开公司的王君英。在交谈中,蒋大超谈到想在香港找家公司做依靠,做出口中间商业务。王君英告诉蒋大超:在香港注册资金只要100元,不象内地有资金的限制。于是,罪恶的念头产生了。两人决定合伙在香港注册公司,利用内地公司对境外融资不熟悉的特点,用帮助内地企业融资的方法骗取手续费。准备工作由蒋大超出手续费2万元,王君英办理一切注册的手续,包括一份香港渣打银行的虚假资信证明。双方决定在浙江杭州开办办事处,钱骗到手以后,各分40%,其他用作发展基金。
2000年下半年,王君英到香港注册了一家虚假投资公司,名为“利百国际投资经贸(香港)有限公司”,并伪造香港渣打银行资信证明,由蒋大超到浙江宾馆设立杭州办事处。其后,王君英化名“欧阳泰丽”,从深圳一制假贩子处制作假的香港身份证、回乡证、律师证、“安泰国际律师行”的公章和财务专用章,开始了疯狂诈骗的道路。
2000年10月,蒋大超与萧山某染织有限公司在杭州浙江宾馆蒋的办公室里签订向“美国东亚国际投资公司”贷款 5000万元的融资合同,并骗取千分之一的“综合手续费”5万元。此后,蒋大超用同样的手段,向萧山某集团运发建筑工程公司、黑龙江省哈尔滨某活动中心大厦筹建处等单位行骗。2001年3月中旬,蒋大超与上海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一份共同投资额为200万美元(其中利百国际投资经贸(香港)有限公司出资140万美元)的合资合同,蒋大超以合同要香港律师见证为由,由王君英化名“欧阳泰丽”,持伪造的律师证件作“香港律师见证书”,从而骗取 “香港律师见证费” 8万元人民币,王君英出具盖有“安泰国际律师行”财务专用章的收据。2001年5月3日,蒋大超与北京某乳品设备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向“美国东亚国际投资公司”贷款 3000万元的融资合同。同年7月14日,蒋大超又以融资金额不足5000万元无法进来为由,重新签订贷款 5000万元的融资合同。不久,蒋大超又称资金尚有多余,又补签贷款1000万元的融资合同(合计贷款6000万元),并先后五次骗取“香港律师见证费”、“中介手续费”、“外汇调剂费”等合计人民币288000元。2001年10月10日,蒋大超与新疆焉耆某实业有限公司签订向“美国东亚国际投资公司”贷款 3000万元的融资合同。后蒋谎称资金外汇额度没有批下来,引资很困难,提议搞合资。2002年1月5日,骗取“香港律师见证费”、“中介手续费”、等合计人民币27500元。
短短的一年时间里,蒋大超王君英诈骗团伙利用“利百国际投资经贸(香港)有限公司”和伪造的香港渣打银行资信证明,先后与九家国内企业签订了2.73亿元人民币的融资、合资合同,从中骗取“综合手续费”和“香港律师见证费“计人民币近100万元。所谓多行不义必自毙,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惩。(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