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第一大款警察”刑前自白(3)
5月27日,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鞍山市公安局内保分局原局长林福久涉嫌犯罪案件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贪污罪和重婚罪数罪并罚,判处林福久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并追缴其犯罪所得704万余元。
“以前供的不对,认罪只是为了换个态度好”
法庭上,林福久推翻了自己原先在看守所里所作的多处供述,当着自己原有供词的面,林说“以前的口供全不对,当时没有想得更多,认罪只是为了换个态度好,是办案人员让怎么做就怎么做的”。以至于公诉人不得不一再提醒林福久注意一个法律常识,“判断一个犯罪事实是否成立并不是只看被告人的供述,如果光有供述而没有其他证据,仍然不能证明事实成立;如果其它证据充足,则无需被告人的供述就能定罪。”
当检察官找出摁满林福久手印的供述书让他辨认时,林却无所谓地回答:“这些以前的供述都不是客观事实,当时承认的很多情况只是为了向办案人员表明态度好,争取宽大处理,所以就按办案人员的意思作了交代。”他向法官保证道,这次交代才是真的。至于当时做出不实供述的原因,林表示只是为了态度好,没有其他因素。
在鞍山,很多人对林福久印象最深刻的不是他有多少钱,而是他向人索要钱物时的霸气,容不得半点商量的余地。林福久之所以不认罪,也是因为他高估了自己的“霸气”。在林福久的《刑事判决书》中,45起受贿中索贿就占33起,索贿金额569余万元,占受贿总额的95%以上。而林福久经常吃完饭就打电话找人买单,买东西要别人结账,他利用每一个这样的机会索要的小钱,还没有包括在这个数额之内。当纪检监察员在对上百名被索贿者和证人调查取证时,绝大多数人对林福久的霸道满腔愤怒,但又不敢轻易开口。直到他们了解到林福久很多犯罪行为已被查实,不可能再翻身时,才像倒豆子一样,历数林福久的强取豪夺。
李英杰书记说,林福久长期在政法机关工作,自恃执法懂法、会钻法律空子,自以为能力手段高明,大肆玩弄权术、百般掩盖罪责。他不是吸取“慕马”腐败分子“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的教训,而是学习腐败分子逃脱惩罚的手段,认为被抓的腐败分子都是手段不高明、关系不强硬的结果。多行不义必自毙,林福久的侥幸心理,使他跌入犯罪的泥潭不能自拔、越陷越深,最终受到法律的制裁。
鞍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姚振宇说,如果说任税检处长的林福久是滥用职权的话,当上税侦分局长的林福久则有“骗用”职权的性质。林福久常常让税侦分局自主收集涉税案件线索,主动前往企业调查、处罚;实在找不到毛病的,就自己写一封举报信,再去查处。而这种办法却屡试不爽,就连查不出毛病的企业,也愿意同他私了。
鞍山市委副书记,纪检委书记张庆岩指出,随着国家立法的日益完善,制度设计本身给执法人员滥用职权的空间已经越来越小,但是他们改而“骗用”职权,给反腐带来了新的课题。“骗用”职权除了执法人员自身素质存在问题外,主要原因还是制度在基层得不到完整的落实,而且政府相关的法规、政策、内部规章等对社会公开不够,造成了部门权力的扩大化和神秘化,加上企业不关心、不主动掌握政策,对执法部门的权力到底有多大并不了解,结果给“骗用”职权打开了方便之门。
“值得注意的是,行政职权的滥用通常少不了企业的迎合。”姚振宇指出,由于我国社会正处于一个转型期,规章制度不够健全,绝大多数企业或多或少都有一些违法、违规的经营行为,即使没有,它们也随时希望通过种种不规范行为获取额外利益。所以多数企业挨了林福久的宰也无话可说,反而希望认识林福久作靠山。
“因此,企业的信用体系建设对于反腐也有着非同寻常的意义。”姚振宇说,“为人不做亏心事,半夜不怕鬼敲门”,企业与其搞一些不规范的经营行为,而又时时担心林福久这样的人来“敲门”,还不如诚实守信,完完全全守法经营。
“建养老院是帮别人做善事,为别人搞投资”
根据鞍山市纪委向检察院移交的调查报告,林福久的固定资产有2031万元(包括府福养老院、林的个人公司和几处位于深圳的豪华别墅),而其中位于鞍山市郊的千山区唐家房镇的府福养老院是林福久投入心血最多的一个项目,建设工程从2001年7月动工,直到林福久事发归案还没有完工。在林福久的一手安排下,府福养老院由他的外甥王春江对外称老板,而在2003年3月订立一份协议书中,明确约定甲方林福久为投资方,是所有权人,乙方王春江负责管理,是甲方委托的代理人,甲方可根据需要随时接收养老院全部资产,乙方应当无条件归还。
法庭上,林福久一再强调这是他们家族内部的私人协议,外界不应当管得太多,但是这份协议将林福久与府福养老院的关系暴露无遗。对于签订这份协议的原因,林福久在口供中有过这样的交代:由于养老院大部分都是我找别人投的钱,如果以自己的名字登记,向别人要钱就太明显了,换以王春江的名字就能掩人耳目,要别人投资就更加方便了。
这个性质为个体经营的养老院,内部设计成苏州园林风格,被当地人称为“林家庄园”。细看养老院的建设,里面花窖、养鱼池、游泳池、单体别墅、主楼客房、休闲娱乐设施一应俱全,俨然成了一处足以给林福久带来盈利的休闲山庄。
在庭审中,林承认收受的很多财物是让送钱者以投资、赞助的方式投资到养老院中的。他提出这家养老院的性质是养老、敬老,是公益、慈善事业,是在为国家和社会做贡献,因此他要求法庭考虑这一情节。“府福养老院是一个慈善性质的民政福利组织,让老板们投资这里其实就是用他们的钱来做好事,而且他们的这些投资,养老院开张之后我会按钱数的多少,分给他们养老院的股份,他们都会成为股东。”林福久对法官说。
“既然是在帮别人做投资,那你有没有征得他们的同意?”法官问。
“这个……确实没有,但是我为他们留了股份,等到养老院开张那天,会将股份归还给他们。我想给他们一个意外的惊喜!”林福久答。 “那么都是谁投过资呢,你有没有纪录?”法官问。
“有的,我把赞助人的名字记在一个小本子上……但是后来不知怎的弄丢了本子,现在记不清了。”林福久回答。旁听席传来一阵小声的喧笑。
2001年7月,林福久规划的府福养老院动工兴建,林福久的索贿“才能”在这个工程中发挥得淋漓尽致。他集中在水泥建材生产企业进行专项税务调查,在全市范围内打了一场“水泥战役”。他向鞍山市老虎屯联合水泥厂要来了价值4.2万元的200吨水泥,作为“感谢”回报,他派人送去价值不到一万元的两盆铁树;紧接着,他又向鞍钢水泥厂索要价值近30万元的混凝土,分文未花。就这样,在短短不到半年时间里,林无偿得到了价值约达七八十万元的水泥、钢材、混凝土和煤炭等,此间他还索贿、受贿现金高达上百万元,全部投入养老院的建设当中。
林福久对别人的强取豪夺令人发指。1999年7月,税侦分局查出鞍山市建筑工程开发公司漏税100余万元,林福久让公司补交了漏税款,随即向公司经理曲继成索贿。“鞍钢的一位老干部开花窖赔了,你买他几盆花吧!”林福久说。“多少盆合适呢?”早就知道林福久宰人不眨眼,曲继成一颗心提到了嗓子眼上。“十七八万块钱的吧!”曲继成推说钱太多了,自己做不了主,得回去商量一下,林说:“你当老板的还与谁商量,就这个数定了,限一周之内办好。”结果曲继成付出18万元,从林福久的花窖里搬走价值不到1000元的9盆花。
2001年,林福久发现同在检察院工作过的同事刘颖下海办的公司效益不错,在协助审计部门查不出偷漏税款的情况下,他放出话风“迟早要查出刘的问题”。听到风声后刘颖找到林福久,却得到这样的答复,“你们做生意的人不要太黑,挣10块钱自己花2元就行了,其余的应该留给朋友们花。”为此,担惊受怕的刘颖一次给林送去10万元买了个平安。
鞍钢民企机装福利厂是一家安置残疾人的民政福利企业,厂长孙志国因为接到林的电话后没有及时前去接受“调查”,被林派来的民警抓走扔进一个铁笼子里关了一夜。领教了厉害的孙志国事后请林吃饭,林得意地说,“我要是不关你,你怎么会认识我呢?”随后他向孙要了2万元钱,并让孙为其安装府福养老院大门,价值5万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