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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谎报险性诈骗”:与骗子心理交锋


     作者:声震天下
    
     □受访:犯罪心理学专家,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罗大华
    
     □采访整理:本报实习生 潘晓凌
    
     这种骗术是典型的“谎报险性诈骗”———疑犯向被骗者称其亲友惨遇车祸,急需用钱,导致当事人一时慌乱而上钩。
    
     当亲友的“生命之灾”突如其来时,当事人因受到强烈刺激,往往会丧失理智和思考能力,防范的心极易崩溃,出现惊慌失措,手足无措——
    
     除非你是经过专业训练的警察、军人或心理医生等人员。在心理学中,这种情况被称为“应激状态”。由于利用了人的心理弱点,在各种骗术中,“谎报险性诈骗”的成功率是非常高的。
    
     而在这个案件种,骗子还利用了“新科技”——所谓的全球卫星定位系统。这反映出目前骗术的特点:紧随新事物及时翻新——由于公众对新事物缺乏判断能力,通常会相信“科学”。前一段时间出现的“银行卡短信诈骗”,也是利用了新事物。
    
     在诈骗集团里,每个成员要接受系统的“心理培训”。比如,假设受骗者的各种反应,拟订应对措施。经长期训练后,骗子们练就出处乱不惊、随机应变的技术。
    
     一般来说,骗子与被骗者之间共有四轮心理较量——
    
     1.物色期-怀疑期:这个回合是试探阶段:弄清“猎物”的需求迫切程度和有无警惕心理。此时,“猎物”多持高度谨慎,不会轻易上钩;一旦起疑心,骗局就此打住。骗子把需求迫切又放松警惕的人选为“猎物”后,伺机下手。
    
     2.引诱期-松弛期:骗子绞尽脑汁,抓住其心理弱点;而后对症下药以博得“猎物”好感和信任,“猎物”随之丧失警惕,开始与骗子交谈、为友。以本骗局为例,骗子巧妙设置了时空差———汽车站里偶遇的“业务员”,大巴上接到的“警官”的电话;第一阶段,骗子初获当事人的信任,进入第二阶段,毫无戒备的记者自然不会将两个“偶然”联系起来。
    
     3.行骗期-受骗期:找准“猎物”
    
     的迫切需求和无知、轻信、缺乏警惕等心理缺口后,骗子着手突破“防线”,“猎物”最终上当受骗。骗子与当事人通话时,自称警官,并告之警方在追捕逃犯,此时,警察的权威性、情况的紧急性,加之逻辑合乎常理,形成了一种很难质疑的震慑力,使被骗者产生信任心理。
    
     4.逃避期-悔恨期:得手后,诈骗者会迅速逃离现场。被骗者在恢复理性后,追悔莫及;有的则仍是痴痴等待,最后才恍然大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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