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证券:非法吸收存款151亿
昨天上午9点,鞍山证券公司原总经理陈力等8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达151亿元案在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大批从鞍山赶来的被告人的亲友将11号法庭塞得满满。各媒体记者穿插在旁听人员中,而中央电视台对此案的关注让庭上的气氛无形中严肃起来。
鞍山证券的不归路
陈力等人曾供职的鞍山证券公司在证券业可是风云一时。
不过到了2003年末,中国证监会发布了关于撤消鞍山证券公司的公告,公告中称:“鉴于鞍山证券公司严重违规经营,为了维护金融市场秩序,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自即日起撤销该公司。”“鞍山证券公司撤销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委托中国人民银行组织成立清算组,对该公司进行清算。清算期间,清算组行使公 司管理职权,清算组组长行使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职权。”
鞍山证券于是成为国内券商退市第一家。
中国证监会的网站上显示,鞍山证券公司属于未规范的证券公司,共有13个营业部。据了解,鞍山证券是由鞍山市农业银行、鞍山市建设银行、鞍山市中国银行,以及鞍山市工商银行共同出资组建的股份制非银行金融机构,当时的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3.2亿元。鼎盛时期,鞍山证券曾经在鞍山、北京、上海、深圳、武汉、天津、沈阳等地区拥有20余个证券交易营业部。
参加旁听的王先生是其中一名被告人的同事:“他们那点事我全都知道,今天过来就是看看法院是怎么审他们的。其实他们和那些杀人放火的人不一样,鞍山证券在咱们鞍山可是家喻户晓的,人家都知道咱们是“高息债券销售公司”,我们的债券有卖给企业的,还有不少是卖给居民的。” 据他介绍,大部分老百姓把鞍山证券当成了“高息银行”:“都不懂,老百姓懂得什么证券啊,因为这个利息高,开始的时候也真兑现,大部分人就把多年的积蓄‘存’了进去。”从此,他们和鞍山证券一起踏上了不归路。
大案应用简化程序审理
陈力,50岁,1991年12月30日至1996年11月28日担任鞍山证券公司总经理,负责公司全面经营管理工作,曾被称做“鞍山金融大鳄”。2000年,陈因严重违规经营受到查处,被开除党籍革去公职,该案载入了辽宁当年13件反腐败大案要案。案发后,陈力负案在逃,被列为省级网上逃犯全国范围内进行通缉。2003年7月5日陈力在大连落网,同年11月1日被批捕。
根据起诉书上的指控,陈力、宫鲁岩、汤涛、徐维安、裴力、张明、杨忠辉、张景娥8名被告人分别在1991年末——2002年8月期间担任过鞍山证券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等要职。陈力等8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由公安部门侦查终结后,移送至辽宁省人民检察院,省检2004年3月15日特指定沈阳市人民检察院负责审查起诉。
由于8名被告人全部自愿认罪,此案应用了“被告人认罪案件”普通程序简化审理模式。
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151亿
检察机关指控:1994年5月20日,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联合下发《关于坚决制止国债券卖空行为的通知》后,鞍山证券公司在未得到人民银行正式批准的情况下,使用“高息债券转让单”、“证券转让单”等凭证继续向社会公众出售高息债券。从1995年7月1日至2002年8月9日被撤销时止,发行债券金额总计人民币15103596328.29元。
在其余7名被告人中,宫鲁岩42岁,自1999年4月3日至2001年12月4日担任该公司总经理、董事长期间,鞍山证券公司及所属机构发行债券金额人民币78.5亿余元。
汤涛,47岁,1997年12月30日至2001年12月4日担任公司总会计师、副总经理、总经理期间,鞍山证券公司及所属机构发行债券金额人民币97.7亿余元。
徐维安,64岁,1991年12月30日至1998年11月27日担任鞍山证券公司副总经理期间公司发行债券63亿余元。
裴力,39岁,1994年8月12日至2000年3月8日期间担任公司任公司天津营业部经理、公司副总经理期间,该营业部发行债券5.5亿元;公司发行债券50.55亿余元。
张明,自1997年7月4日至2002年8月9日担任鞍山证券公司海城营业部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期间,海城营业部发行债券2.6亿元;公司发行债券76亿余元。
汤忠辉自1999年5月17日至2002年7月31日担任鞍山证券公司海城营业部经理、公司副总经理期间,海城营业部发行债券金额为人民币2.2亿余元;公司发行债券45亿余元。
张景娥自2001年3月至2002年8月9日担任鞍山证券公司总会计师期间,公司发行债券34.9亿余元。
8被告庭上认罪态度好
昨天的庭审进行得很顺利,对指控的犯罪事实,8名犯罪嫌疑人均供认不讳。
庭上,陈力表示自己是为了社会的稳定不得不在被国家叫停后继续开展发行高息债券业务的:“1995年这项业务被国家叫停,可是我们已经形成了一定的规模,如果不马上还给老百姓本金,社会安定就会影响。和人民银行多次协商后确定通过转存兑付的方式维护社会稳定。我们才采取集中资金调度、撤销代办机构、派员驻站督查代办机构、随时向银行汇报还本兑付执行情况等措施。”
宫鲁岩辩称虽然自己是总经理、董事长,但公司成立的董事会并未生效,自己只是临时负责人。
汤涛表示自己任副总期间没有意识到是在犯罪,“我还以为发行高息债券业务是历史遗留问题呢。”
张明对自己的行为非常后悔:“现在是国家的利益受到了损失,我在其中扮演了不光彩的角色,我应该负责任,请法庭公正裁决。”
杨忠辉、张景娥也对自己的行为表示后悔,张景娥表示自己是在公司结束前一年担任的总会计师,对公司的背景并不了解,而且自己当时是带病工作,就是希望公司能好一点。
8名被告人的辩护人为自己的当事人进行了罪轻或免予刑事处罚的辩护。由于被告人人数多,案情重大,昨天的庭审进行了整整一天。法庭将对此案择期宣判。(隋冠卓/沈阳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