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访地下讨债公司:他们怎样讨债
最近一段时间,辽宁路、利津路、昌乐路、登州路等市区一些街道两侧的墙上频频出现了“代人催欠款”的小广告,国家有关部门早就明令禁止从事这种讨债活动了,这些涂刷小广告的人又如何敢明目张胆地做“广告”?他们又是如何开展讨债业务呢?根据街头小广告上提供的线索,记者近日深入一家地下公司探了个究竟。
保证给你搞定
记者按照小广告上提供的联系传呼打了个呼叫。不到一分钟,就有人回了电话。电话里一名自称姓刘的男子操着东北口音跟记者交谈起来。记者佯称安徽一家公司的追款员,来青岛催款,并称欠款人欠了公司的120万原料款三年了,希望他们能够帮助催讨。刘姓男子连问都不再问就痛快地答应了:“没问题,我们保证给你搞定。”之后,记者问其是否为合法的讨债公司,有无营业执照。刘姓男子大大咧咧地说:“咱要那玩意儿干啥?还得上税。”“那要弄出事来咋办?”记者又跟上一句。“你放心,肯定不会,咱都是文明讨债。”当记者询问如何收费时,刘姓男子说:“你的款项太大,需要面谈。”并告诉了记者联系地址,约定好下午3时在台东一家旅社的一间房内见面。
我们找人收拾他
下午3时,记者按照约定时间,准时来到这家旅社,在二楼的一个房间前,记者敲开了门。一名胖胖的中年男子开了门,热情地把记者让进屋。记者看到,屋里还有两名中年妇女和一名中年男子,室内摆设非常简陋:一张木制办公桌,一个长沙发。见到记者进来,他们都站了起来,热情得又是倒水又是递烟,说话都是东北腔。
坐定后,记者开始与他们谈了起来。上午接电话的男子递给记者一个名片,名片上写“青岛某某事务调查所”,替人讨债只是他们的业务之一。之后,刘姓男子让记者亮出欠款的证据和身份证,记者佯称是先来打听的,不便先透露,搪塞了过去。
这时坐在办公桌前的另一名自称姓陈的男子冲记者吆喝起来:“你找我们算是找对了,这不,今上午,我们用两个小时就从一家胶州外资企业要回两百万。再说,你那欠款都过了立案期限了,法院不会给你们立案的。”
记者说:“你们讨债会不会像报纸上说的那样非法绑架、拘禁或者恐吓欠债人?”刘姓男子说:“哪能呢,我们肯定不会采犬黑社会’那种方式,我们讨债运用的全是技巧,你只要告诉欠债人厂子在哪,再带我们与欠债人见一次面,剩下的你就在家等电话吧!”看到记者不相信他们的能力,这时坐在一旁的一名妇女开口了:“大哥,‘黑社会’那些办法我们不是不用,那得看什么人,不听话的我们就会找人去收拾他,但我们自己不出面。”记者说:“万一要弄出事咋办,将来上了法庭要吃官司的。”“不会的,你尽管放心,法院我们路子熟。”刘姓男子答道。之后无论记者怎么打听,他们就是不说出讨债的具体方式。
法院都请我们催债
看到记者还是不大相信,那名姓陈的男子拿出一个文件夹,冲记者晃了晃:“看到没有?这都是法院的判决书,连他们都请我们出山,你还不信。”记者想拿过来仔细看看,陈姓男子以“这是机密”为由迅速放回了抽屉。
刘姓男子赶紧打圆场:“这你相信,初级法院不给你们立案,咱让中院替你立。”“中院你们认识谁?”“这你就别问了。”
刘姓男子接着说:“你是在大街上看到我们的广告的吧?我们干了七八年了,这里的工商局不给我们注册,没办法,哥们只好上大街去刷小广告。”
大领导的亲戚都敢动
这时,坐在沙发上的一名妇女走到记者面前,唾沫星子乱飞地跟记者举起例子来。“弟弟,说你可能不相信,前几天,上面有一个大领导的亲戚开的厂子欠了人家300万,我们只去了一天,就把钱全部拿回来。”她还告诉记者,欠债人的一举一动全在他们掌握之中,前不久有个外国企业老板欠了债想跑,还没上飞机就让他们给堵住了,乖乖地还了钱。但是当记者问她具体是哪家企业,她又答不上来了。
追回欠款对半分
接下来就该谈到实质性问题———收费了。刘姓男子说:“怎么说呢,你这个已经过了立案期限了,我们得多收,至少一半。”记者一算,好家伙!请他们催回120万元的款,他们就要收取60万元的手续费!难怪国家三令五申,仍有一些人铤而走险经营这行呢。记者称企业太困难,希望他们再优惠优惠。刘姓男子故作犹豫状两分钟后,咬了咬牙说:“那好吧,45%,实在不能再低了,低了我们不能干,想找便宜的你到马路上去,多的是。”
记者还想再跟他磨磨,于是就再三地强调企业的困难。“哥们,我们知道你们出来要款的不容易,这样吧,我们要回来给你一些好处,你要多少,就说个数吧。”陈姓男子甩给了记者一句话。
整个讨价还价过程中,那两名妇女一直在帮腔“举证”,并且催促记者快点与他们签催款合同。
记者看了看他们提供的合同,就是一张纸而已,上面列出当事人和欠债人的具体情况和具体的收费办法。刘姓男子说:“你不用担心,我们先不收钱,要回款来我们再从中扣掉。”记者追问一句:“那要回来多扣或不给我们怎么办?”“这不有合同吗?”“你这个合同又没有法律效力,我们找谁主持公道去?”话说到这儿,他们都嘿嘿一笑,找不出合适的理由来了。
非法讨债余患无穷
“据我了解,青岛这种地下公司有不少,他们这是在跟法律玩‘游戏’,打擦边球。这种非法讨债的行为带来的后患很多,对社会经济和治安秩序造成了不同程度的影响。”谈及非法讨债现象时,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法学博士刘青峰这样说。
刘青峰认为,这种地下讨债公司的存在至少有四大害处。一是一些人以此为职业,使国家财产在管理上失去控制,给国家的税收等带来损失;二是这种非法行为给社会管理带来了麻烦。地下讨债公司一开始就有暴力倾向,在讨债的过程中很容易将静坐、围堵等演变成暴力行为,危害社会安全;三是非法的讨债行为有可能给债权人造成二次损失。欠款要不回来不还订金,要回来不按事先定好的标准收费的事经常发生;四是这种非法讨债行为败坏了社会风气,使社会的经济秩序和治安秩序得不到保障,使法律的权威性受到损害。〔编辑海上劳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