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血病与赚钱的非诚信关系
在一个星期之前我们荆门社区论坛的网友们为一个不幸患上白血病的小女孩组织了一次募捐活动.当时蒙牛牛奶的荆门地区代理商为了通过我们的活动进一步提高产品知名度,口头承诺捐助1000元给小女孩,然后提供了一些商品给我们做义卖.但是到现在活动结束了,他却不肯实现承诺...我们荆门社区的一个网友是他下面的工作人员,因为此事愤而辞职.并在我们论坛上发了这样一篇帖子辞职下面是一些网友对此事发表的相关评论,请各位分析并发表高见.评论记录:泥巴人:俺终于决定了,明天咱就辞职,去tm的蒙牛,害的我一个月都没睡好觉~~现在的老板真tm的不是东西,为了自己的利益,什么都做的出来~~俺真对不起大家要反省反省一下泥巴人:俺刚跟老板干了一架骂的他真痛快~写乐:告诉我什么叫商人?为的是利润最大化,为的是市场占有率提升和品牌知名度扩大既然没有好的前景,我为什么要投资继续进行一次失败的策划活动?这样对我做有什么样的好处?
在商,就要言商。做为个体我可以为了某些事情进行投资并且不期盼回报但我是一个企业,我有人要养现在期盼的双赢,而不是赔本赚吆喝那辞职的小子好好想想。难道所有的责任都在商家吗?
如果你的策划可以带来更高的回报他会放弃吗?
失言?这叫急流勇退!避免更大的损失!
你这样的员工不要也罢,太嫩!你适合在单纯的环境下生长。中国的商业环境不适合你。
马拉多了:
同感先..........................
楼猪..我要是熬成老板了...没准比你老板还狠...你还是先去扫扫马路吧...3166:写乐和马拉多了两位的意见,我不敢苟同..如果今后经商遇到诸位,小可也会绕着道儿走的,.免得碰到瘟神.引用:如果你的策划可以带来更高的回报他会放弃吗?
失言?这叫急流勇退!避免更大的损失!
你认为事先承诺,事后违约,这叫急流勇退?这叫丧失商业道德!!如果我们达成某合作意向,我方为促成合作成功在努力工作,而你在中途突然以某种理由毁约并拒不赔偿损失.,.你倒认为有理由了啊.你认为自己避免了遭受损失,规避了风险,却将这种损失,这种风险强加在别人身上.置之度外,呵呵,..可以说你一点基本人性和基本的道德观念都没有,还有什么资格说自己是商人.还有什么资格说在商言商.作为一个商人,出于利益驱使,为了在活动中进一步提高产品知名度,为了去塑造一个虚荣的热衷公益事业的商人形象,为了在活动中处理自己的产品库存..他加入了我们..在活动中,我们也为他做了一定的产品宣传..在活动结束之后,他却像你说的那样"急流勇退",死不认帐!你认为这是一个优秀的商人?你认为他的方式可取?我以前一直仰慕阁下的文笔,认为你是一个有见识,有素质的人..今日看来,不过如此..这样的人,这样的事你却在这里大加赞赏..呵呵..本来我在论坛言辞向来不尖刻,不愿意招风树敌.今天出于良知,我认为我要站出来讽刺你一回...希望你还能有高见来见教.写乐:对不起刚刚看到高见不敢说,我只是用自己的心血和数十万块钱买回了一些自认为有用的东西。可能你决得没有用。
首先,在商业体制不健全的情况下很多的投资和买卖是风险中获得巨额回报的,就是因为有了暴利才有人肯冒巨大风险操作现在市场逐渐走向健康,产品利润严重下跌,大多商品进入微利时代。能依靠的是将销量扩大品牌附加值提升,然后进行贴牌生产和多员化发展以降低广告成本、营销成本和物流成本。现在我们所遇到的是荆门代理商而不是工厂,于是,我们和他合作的前提是给他带来一定的利润或者是扩大影响力后要到厂方的支持。当活动进行到一个段落时入不敷出预期的目标无法达到时采取的肯定只有两种方法:一是急流勇退,将亏损最小化,二是追加活动力度,引起市场重视然后进行价格包装将前期投资回收回来。但是他为什么采用了第一种方法呢?一,对荆门社区的操作能力没有信心。二,厂方不肯提供资源。三,跟你们合作会带来负面效应[如果追加投资后期再发生意外回对品牌形象带来更大的损失]四,将精力和资源投放到另外一中活动方式中获得的回报更高。五,现在在一个小小的荆门社区毁誉不会带来太大影响。所以马上撕毁约定。
在营销学中有[应急毁约]的一个成功典范,是二战时期德国西门子的案例,有空你可以翻出来看一看。不关你是从事什么行业什么性质的工作希望你记住:追求利润是商人的天职,他和医生救人军人保家卫国一样神圣,如果要求一定要言出必行,那么我可以很坦白的告诉你:中国没有几个商家可以做到。因为商业氛围是这样的,不是你我可以改变。当然假如有些商人大事改行当慈善家那可能例外做人,做事。不要太理想化。我们生活在很现实的世界里面。
如果你依然觉得愤愤不平可以告他商业欺诈啊?但是你没有合同对不对?这说明你输了,如果想翻本不是没有机会,拿出更好的合作方案对他冠名实施,进行捆绑活动把握主动权就行了。。。幸亏你做生意没有遇到我,否则我真的替你的裤子操心。。
在商场,没有对错。只有输赢!!!
行者:
赚钱不能昧着良心赚!为创造更大的商业利润而去欺骗一群善良而单纯的人,欺骗了一群为帮助别人而牺牲自己宝贵时间和精力的人!这样的商家我们称之为---*商。对于这种*商如果还自我找理由说成是什么“激流勇退”,那真是滑天下之大稽,我们承认商家与商家之间的竞争很激烈也很残酷,但这不是你们用来欺骗善良人们的理由。你们不配叫做商人,而更应该叫做“商狗”。因为你们已经丧失了作为一个人起码的人格和人与人之间起码的信誉度。对于这种“狗”,我们还要痛打,一直将它打成落水狗,让它与它代理的狗屁都一齐见鬼去吧!我们要继续用文字和语言来讨伐它、鄙视它!!!
(不要将自己描绘成企业家的摸样,对你这种人我们见得很多;也不要用一些市场营销的术语继续来这儿行骗,讲这个我想你不一定拿冠军!)请大家对此发表评论!(摘自以商会友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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