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食品质量检查:总体好个别忧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整顿食品质量的要求,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督促生产和销售企业加强质量管理。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加大了食品质量的监督抽查力度,近期对我市生产、销售的米、面、油、酱油、醋、果蔬汁及其饮料、油炸小食品七类产品进行了质量监督抽查,结果如下:一、米、面、油、酱油、醋质量监督抽查情况“米、面、油、酱油、醋”都是广大消费者日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食品,生产销售量大面广,也是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监管的重点。本次抽查,大米检验依据gb1354-1986《大米》、gb2715-1981《粮食卫生标准》进行,检验项目包括黄曲霉毒素b1、水分、黄粒米、汞四项。小麦粉检验依据gb2760-1996《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产品明示进行,检验项目为过氧化苯甲酰。食用植物油检验依据gb13103-1991《色拉油卫生标准》、gb1534-2003《花生油》和gb1535-2003《大豆油》进行□检验项目包括酸价、过氧化值两项。酱油检验依据gb2760-1996《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17-2003《酱油卫生标准》、gb18186-2000《酿造酱油》以及产品明示进行。检验项目包括氨基酸态氮、苯甲酸、山梨酸、菌落总数、大肠菌群、致病菌等。食醋检验依据gb2760-1996《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19-2003《食醋卫生标准》、gb18187-2000《酿造食醋》以及产品明示进行。检验项目包括总酸、苯甲酸、山梨酸、菌落总数、大肠菌群、致病菌等项目。
本次共抽查4种大米、11种小麦粉、7种食用植物油、9种酱油、11种食醋,共计42种产品,合格41种□总体抽样合格率为97.6%。抽查中发现北京火星龙翔东方超市销售,标称北京大菜园酱菜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大菜园”牌北京老抽王(800毫升/桶,生产日期为2004年6月21日)产品明示氨基酸态氮不低于0.5g/100ml,实际检测值为0.42g/100ml。
二、果蔬汁及其饮料质量监督抽查情况
果蔬汁及其饮料产品包括所有以各种果(蔬)或其浓缩汁(浆)为原料,经预处理、榨汁、调配、杀菌、无菌灌装或热灌装等主要工序而生产的各种果(蔬)汁及其饮料。因其口味多样、营养丰富,深受广大消费者的喜爱。本次抽查的检验依据为gb19297-2003《果、蔬汁饮料卫生标准》、gb2760-1996《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检验项目为总砷、铅、二氧化硫残留量、甜蜜素、菌落总数、大肠菌群、致病菌。此次共抽查本市12家商尝超市销售的27种果蔬汁及其饮料,合格26种,抽样合格率为96.3%。抽查中发现的质量问题主要是甜蜜素超标。甜蜜素是一种甜味剂,甜度约为蔗糖的40~50倍,是食品饮料制造业中广泛使用的甜味物质。人体摄取过量,对健康不利。国家标准gb2760-1996《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规定饮料中甜蜜素不得超过0.65g/kg。本次抽查中北京汇海银星商场销售,标称□北京华北美登高食品销售有限公司监制□北京盛世天香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依佳禾”牌葡萄多果汁饮料(500毫升/瓶,生产日期2004年5月27日)甜蜜素检测值为0.76g/kg。
三、油炸小食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
油炸小食品检验依据gb16565-2003《油炸小食品卫生标准》进行。检验项目包括酸价、过氧化值、铅、总砷、菌落总数、大肠菌群、致病菌七项。本次共抽查我市3家生产企业的3种油炸小食品,合格2种,抽样合格率为66.7%。1种不合格产品的质量问题是菌落总数超标。gb16565-2003《油炸小食品卫生标准》规定油炸小食品中菌落总数不得超过1000cfu/g。本次抽查发现北京市东北食品厂生产的“养源”牌素虾(100克/袋,生产日期为2004年10月18日)菌落总数检测值为2500cfu/g,是标准值的两倍多。
对抽查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责令企业停止生产、销售并督促其整改,还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其进行严肃查处。今后,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将继续加大对食品质量的监督抽查力度,狠抓源头,保证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的持续稳定,为广大消费者创造良好的购物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