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自考253名考生因违纪作弊受罚
考生进入考场前,都要经过“手机检测”
本报讯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上周末结束,记者昨天从北京教育考试院获悉,本次共有253名考生违纪、作弊,他们都受到取消考试成绩或者停考的处罚。今年10月的高自考,北京共有22万多名考生报名参加60多万科次考试。
利用手机作弊、夹带、传递小纸条等仍然是高自考作弊的主要方式。据海淀、崇文等担任本次监考任务的老师介绍,有的考生把复习资料抄在小纸片上,折叠起来只有火柴盒那么大;还有的考生则将书本裹在大衣里带进考场等。记者在崇文区某考点采访时,刚好发现一名考生与监考老师发生争执,是因为考试结束信号已经发出而他仍在继续答题。
据悉,今年10月高自考作弊考生处罚,首次使用今年新颁布的《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事实上,新《办法》的实行已经极大地遏制了手机等作弊方式。从东城、崇文、朝阳、大兴等四区发现的24个违纪考生看,无一例是因为使用手机而违规的。按照新《办法》规定,考生如果在考试过程中使用通信设备(包括手机),不仅要被取消本次所有报考科目的成绩,还要受到停考两年的处罚。
“今年高自考对考生违纪、作弊处罚,首次使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想作弊的考生自己心理有了警戒线。”大兴招生考试中心自考办主任刘新华说,“由于新《办法》的震慑作用,违纪、作弊考生自然就少了。”刘新华介绍,本次举行的高自考,大兴区仅发现一例考生违纪,而在往年怎么也得有三四个。
新《办法》的实行也使得不服处理决定的高自考考生获得了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权。昨天记者获悉,截至目前,市自考办还没有收到任何一名受处罚考生提出的相关申请。市自考办有关人士解释,主要是考试机构对违纪、作弊考生的处理事实清楚,依据准确。作者:邓兴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