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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厅结账中途遭人疯狂盗刷


    
    信用卡从交给服务员结账,直到被归还的这段时间,商家无法监督,信用卡主人无从防范,几乎成了不设防的“真空时间”。近日,浦东某酒店的两名服务员,利用结账时间,大肆盗刷顾客的银行卡,购买手机等商品,消费总额2万余元。虽然案件被及时告破,但信用卡的安全问题再次引发市民关注。目前,受害人李先生也已向监管不力的酒店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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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年4月13日中午,李先生和朋友在浦东某酒店用餐,并使用信用卡结账,该卡没有设置密码,只有背后的签名能够辨明使用者的身份。当时,李先生将卡递给服务员后被告知,发票没有了,需要等一下。10余分钟后,李先生再次催促值班领班,领班在店内找了一会说:“服务员不见了,还得再等上一段时间。”又过了10余分钟,李先生才拿到了发票,并急匆匆赶回单位。
    
    
     在路上,银行打来电话询问他刚才是不是有大额消费,李先生觉得奇怪,刚才吃饭只花了300余元。银行告诉他,有人拿着他的卡分别消费了1.5万元和8000元,在第一八佰伴连买了4部高档手机。李先生一查口袋,才发现服务员没有归还他的信用卡。
    
    
     迅速返回酒楼的李先生发现,作案的两名服务员已经逃之夭夭。酒楼告诉李先生,这两人上班仅两天。警方调查后得知,这两名服务员凌某、王某都是惯犯,频频利用各种手段盗刷信用卡。不过,屡屡得手的凌某、王某两人最终没有逃过法律制裁,被分别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半。
    
    
     虽然找到了作案人,李先生依然不愿罢休,并对酒店的管理提出了异议。昨天,他告诉记者,酒店在录用员工之时没有尽到谨慎审查义务,致使两人用虚假身份证明混入酒店工作。而由于酒楼经营管理活动混乱和结账流程上存在的缺陷,导致酒楼的雇员在接卡后很长时间内都能违规占有客户的信用卡。特别是在当值期间,服务员故意擅离岗位到邻近的百货公司购物也未被察觉。对此,酒楼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李先生目前已向浦东新区法院提起诉讼,除了依据民法通则外,他还引用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作为餐饮服务的经营者,未能切实履行保障消费者在用餐时间的人身、财产安全的法定义务,也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针对这一最新出现的问题,记者昨日随机采访了10位市民。其中,9位市民表示自己尚未意识到信用卡安全“真空时间”。沈莉小姐说:“从来没想过类似情况,一般来说,能够用信用卡结账的店家规模都比较大,应该能放心。”而赵东先生也表示,信用卡后面有签名,商家有义务核对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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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事法律工作的王小姐则很有防范意识,她的每一笔信用卡消费,银行都会发来短信,而且如果有人冒用了她的签名,也很容易查出来。“个人防范肯定要加强,自己消费时小心不要泄漏密码,而且在规模比较小的店里,尽量不要使用信用卡。”%26lt;%26g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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