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惨痛经历:被骗子“倒打一耙”(3)


     “顺藤摸瓜”寻证据 小案牵出幕后人 此时,陈什利最重要的同伙何世新,已被警方盯了一个月。
    
     陈什利欺诈别人频频得手,已经有点利令智昏。2002年11月3日,桂林公司按以前签的合同,给陈什利发来了一批价值20多万元的药品,陈何二人在接这批货时就没打算按合同付款。这还不说,同车配发的还有给襄樊市另一药业公司的一批价值15万多元的药品,陈什利称自己是这家公司的经理,叫了10多个民工,强行将这些药卸走。
    
    
    
     2003年3月,该药业集团了解这件事后,向警方报案。经过调查,警方取得了当时的运货司机的证词,当时在场的何世新非法侵占的事实基本成立,同时,他们还有了意外的发现:何有可能涉嫌合同诈骗。4月8日,何世新被逮捕,但罪名先定为涉嫌非法侵占。
    
    在侦查员的讯问下,惊魂未定的何世新交代了他参与的所有诈骗行为。其中一条就是:“余大朋”其实是李金勇。
    
     侦查员敏锐地意识到,这是一个很有价值的线索。那么,李金勇是谁?
    
     经过排查,侦查员终于找出李金勇:30岁左右,老河口市人,无业。
    
     但当他们悄悄来到老河口时,李金勇已闻风而逃。原来,陈什利听到风声后,给了李金勇一笔钱,让他出去躲一躲。
    
     何世新认识李金勇,有次何把他叫来一起吃饭,陈什利趁机让他给签了个“余大朋”的字,并说会给他两百元钱,李金勇想也不想就答应了。以后,每次签字,李金勇都能从这位“陈老板”手上拿到几百元钱。
    
     侦查员们从李金勇的家里带回他的笔迹,并送往四川鉴定。专家比对的结果是:“余大朋”三个字就是李金勇写的。
    
     至此,何世新涉嫌诈骗的事实已经成立,他被移交到了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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