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守诺言,经商大忌
去年,我为一家印刷机械厂跑印刷机械,主要是一种平面制版机。由于我刚从部队回到地方,一切都很陌生,每抢一个业务我都要付出比别人多一倍的时间。一次经一位战友的朋友介绍,了解到一家印刷厂需购进两到三台平面制版机。经过那位朋友从中牵线,我很快认识了负责进购机器的陆主任,在三四家同行相互激烈竞争的状况下,我日夜努力,从资料到公司信誉,从机器价格到性能,终于说动陆主任来我厂参观,观看样机,这证明我日夜努力没有白费。
陆主任参观了我们公司,也派人进行了试机。我知道,到这个地步,业务已有了八成把握。果然,临走时陆主任与我约定第二天上午七点在双龙酒楼早餐商讨签订合同事宜。
当晚,我接到一位朋友的电话,有一家厂家要买机器,我又连夜赶去商谈,谈妥后,大伙儿为庆贺合作成功多喝了几杯酒,再加之连日奔波,疲劳之至,一觉醒来已是七点。等我七点十分赶到双龙酒楼时,陆主任已和另外一家厂商的销售员签订了合同。
我当时很气愤,责问陆主任为什么言而无信时,不料陆主任的几句话却令我至今难忘。陆主任说,他同时约了我们两家销售员,是想在签订合同时让我们在价格上来个公开竞争。不想我却迟到了十分钟。他不想再等了,宁肯吃亏,也以较高的价格同我的竞争对手签订了三台机器近20万元的合同。至于我,陆主任丢下两句话:
“时间就是金钱和效益!守时就是守信誉。一个连时间观点都没有的人,在以后长期的合作中有什么可以值得信赖的?”
因为迟到十分钟就被毁约未免小题大作,但是生意场上不守诺言却是经商大忌,一个细节的疏忽和错漏折射出经营者的职业道德和商业信誉,一旦丧失这些信赖的基础,何谈长久合作。切记:有言在先,一定要承诺在后!(文君)
作者地址:江苏东台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