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途客车暗藏“缩骨”大盗(组)
5月27日,一辆由保定开往天津的高速长途客车上,一小偷团伙在行李舱中“大变活人”,大肆偷盗乘客行李箱中的财物,盗窃乘客7万元现金和2部手机(本报5月31日1版曾报道)。保定警方经过艰苦努力,一举打掉该犯罪团伙,由此揪出一个跨越全国疯狂作案的特大盗窃团伙。
该盗窃团伙所使用的作案工具———大箱子用来藏人,小箱子用来藏匿盗窃所得的财物。
藏身箱中
开始“缩骨”
拉上箱子拉链
案件回放
7万元巨款不翼而飞
5月27日10时,广东客商陈某携带一个装有7万元现金和价值两万元的两部手机的行李箱,从保定长途汽车站搭乘高速客车前往天津。上车时,陈某将行李箱放在高客侧身的行李货舱内。12时40分左右,客车到达天津站,陈某从客车行李货舱内取出行李箱便直接去和朋友会面。直到当晚9时,陈某登上开往徐州的火车后打开行李箱才发现,7万元现金和两部手机不翼而飞,取而代之的是一瓶河南产夏爽牌矿泉水。
陈某反复回忆自己一天的行程,除了乘坐保定至天津的高速客车时行李箱放在了客车行李货舱中,其余时间行李箱均未离身。陈某当夜转车返回保定,28日一早便到保定市公安局长途派出所报了案。
追踪行李舱内的黑影
公交治安分局长途派出所所长王黎明详细听取了陈某的叙述后,立即与长途汽车站运管处联系,调取陈某27日所乘高速客车的监控录像。打开监控录像几分钟后,发现在高客十分黑暗的行李货舱内,一个黑影竟从一只平放的大号行李箱内钻了出来,用嘴叼着一个微型手电筒,开始寻找窃取目标。当高客停靠接载旅客或有乘客下车时,那个黑影又提前蜷缩回行李箱内,等车辆行驶后再钻出来。
几进几出之后,黑影终于发现了陈某行李箱内的巨额财物并成功窃取。高速客车行驶到天津站后,同伙从高客上下来将那个大号行李箱从货舱内取出来,抬着行李箱从所乘高客前方绕过后逃之夭夭。
案件侦破
矿泉水瓶锁定疑犯
5月28日下午,专案组在反复观看录像资料后做出大胆推断:该案作案人数为3至5人,出行时携带拉杆式行李箱;窃贼在失主包内放置的河南产夏爽牌矿泉水是自带的;窃贼在作案的前一天很可能就已来保定落脚。
6月1日,民警在对某旅馆进行调查时发现一条线索,5月26日清晨5名男子曾入住该旅馆,27日7时离开,他们用其中一河南籍名叫刘长林的身份证进行了住店登记,而且该伙人携带一大一小两个拉杆式手提箱,离开宾馆时其住宿房间内留有喝剩下的矿泉水空瓶,与案件中的夏爽牌矿泉水瓶极其相似,生产批号是同一批。“5·28”盗窃案的重大犯罪嫌疑人浮出水面。
千里缉捕“幽灵大盗”
专案组决定围绕刘长林的身份展开调查。6月2日,杨立文副局长带领4名干警驱车500余公里赶赴河南郑州。通过多方了解得知,刘长林系郑州市上街区人,1989年因盗窃被判刑6年,有吸毒史,跟其来往密切的还有同在上街区某宿舍居住的张永祥、汤海波、贺庆生、刘春奇等人,这几个人均有犯罪前科和吸毒史。他们经常在一起昼伏夜出,行踪诡秘,而且近半个月来一直未在其居住的生活区一带出现过。
6月5日上午,专案组通过调查发现,刘长林等4人返回到其居住地郑州上街区。下午,专案民警秘捕贺庆生,通过突审,贺庆生交待了伙同刘长林、张永祥、刘春奇、汤海波等7人,于5月27日在保定至天津的高客货舱内盗窃7万元现金及两部手机的犯罪事实。此后的几天内,民警先后秘密将汤海波、刘长林、张永祥、宋林峰、王长彪抓获。6月24日将刘春奇抓获归案。至此,该起特大盗窃犯罪团伙的7名犯罪嫌疑人全部落入法网。
案件揭秘
行李箱内藏着盗贼
据几人交待,5月25日下午,刘长林、贺庆生、张永祥、汤海波、刘春奇从郑州坐火车到保定,26日早晨到保定某旅馆用刘长林的身份证开房间休息。27日7时50分5个人赶到保定长途汽车站,刘长林、贺庆生负责踩点。10时左右,发现失主陈某衣着穿戴像个有钱人,拎着一个黑色高档皮箱上了从保定开往天津的高速客车。张永祥、汤海波、刘春奇拎着大号行李箱进了厕所,趁无人之时,身体瘦小、不到50公斤的刘春奇钻入行李箱中,而后张永祥和汤海波抬着行李箱和刘长林汇合,坐上了开往天津的高速客车,并将大号行李箱放入了行李舱中,贺庆生单独将一个小号旅行箱放在了大号箱子的旁边。
车开后,刘长林用手机和行李箱中的刘春奇保持着联系。车一驶入高速公路,刘长林就给刘春奇打电话,告诉其可以动手了。接到刘长林的信号后,刘春奇马上从箱中钻出,开始大肆在乘客的行李中翻找钱物。刘春奇在广东客商陈某的皮箱中发现7万现金和高档手机后惊喜若狂,私自藏匿了一部手机和11000元现金后,将其余部分按照“规矩”放入了旁边的小号行李箱中,到达天津站后,车上四人下车分别取走行李舱中的大、小行李箱,然后逃走。
跨越19省作案27起
在审讯中,这伙人交待了他们自2002年以来搭伙不定,跨越19个省市49个地市疯狂作案27起,获得赃款、赃物共计80余万元的犯罪事实。2002年,在武汉开往南昌的高速客车上盗窃现金9万元;2003年春节前夕,在郴州开往长沙的高速客车上盗窃现金4万元;2003年夏天,在徐州开往南京的高客上盗窃现金1万元;2004年夏,在临汾至西安的高客上盗窃现金3.4万元,在临汾开往西安的高客上盗窃现金2.4万元,在太原至西安的高客上盗窃电脑笔记本和摄像机各一台;2004年10月,刘长林、张永祥、宋林峰、刘春奇乘坐高客辗转郑州、太原、北京、石家庄、廊坊、天津、济南等地,在高客上多次实施盗窃,共获得赃款2万余元。
据几人交待,每起案件他们的落脚点都不定,但作案的方式基本相同,均是将其中一人隐匿于大号旅行箱中进入高客行李货舱内实施盗窃,他们多选择初夏、初秋季节登车作案。据他们推断,这两个季节人们穿衣服较少,随身携带大量现金不方便,多把大宗钱物放在行李箱中。他们每次大多从郑州乘火车出发,到达目的地后,一般选择在长途站活动,先踩点后登车,他们分工明确,专人负责踩点,专人负责钻箱抬箱,发现“有钱人”上车后,立即分头买票、装箱跟随目标一起登车,当车驶入高速后,“箱中人”开始疯狂盗窃,“箱中人”将盗得的财物放入同伙为其准备的小行李箱中,车到站后,有专人将小行李箱单独取走,这样人、物分离,就算“箱中人”被发现,由于没有赃物,再加上早已编好的“箱中藏人只为逃票的理由”,一般也容易蒙骗过关。如果车在行驶中途有人下车,盗窃已得手的话,“箱中人”马上电话通知车上人赶紧下车,这样即使失主发现,等再找到该车时,人已离开。
就是凭着这种狡猾的犯罪手段,多年来,几人“辗转”19个省市49个地市疯狂作案,屡屡得手。每次盗窃钱物得手后,他们即用赃款到作案沿途的风景区旅游、购买毒品、找三陪小姐等进行大肆挥霍。(燕赵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