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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脑伪造转账支票,8月骗走2000万


     核心提示:运用电脑扫描、打印的现代科技手段,通过伪造转账支票印章,仇锦春、许力、王东军三人自2003年1月至9月案发,短短8个月时间,成功从广发行、工行、农行的下属支行,转走5个被骗公司账户上人民币2180万元。这是郑州市首起通过电脑扫描打印,伪造票据的案件。
    
     案犯王东军因病去世。10月27日,河南省高法因票据诈骗罪判处仇、许二人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据办案人员介绍,由于事件涉及中间人贪污的原因,受骗公司发现后没有报案。而银行本身的工作程序,及对转账支票真伪检验的落后也成为3人频频得手的重要原因。
    
    
    
     案发:电脑打印支票转出300万
    
     2003年9月17日,农业银行郑州市商都支行行长,来到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报案,称该行用户郑州某投资咨询公司的账户上,被人用伪造的转账支票骗走了300万现金。
    
     经查,9月2日,该公司账户上午转入300万元资金,下午这笔钱就被转走。负责此案的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一大队,随即调取涉案金额为300万元的转账支票进行检查。
    
     据主办此案的一大队副大队长王海洲介绍,目前我省银行、公安对转账支票的识别,还停留在原始的“折角识别”的办法,即对支票上的单位财物章、法人代表的私人印章,通过折角与银行的存档进行对照、辨别,缺乏先进的辨别技术手段。而此手段,仅有北京、上海、西南政法大学三处拥有。
    
     就在9月23日,西南政法大学通过检测,鉴定支票上的公章是通过电脑喷墨打印上的,属于伪造票据时,9月24日,该行领导再次到来,声称钱已经被骗子归还,要求撤销报案。
    
     300万元是怎样被转账的?骗子又怎么找到钱全数归还?虽然受害人要求撤销报案,但这笔不明不白的糊涂账,受到了河南省委常委、省政法委有关领导的高度重视,要求一定要追查下去。
    
     侦查:高息诱惑“资金贩子”成中介
    
     300万元的来龙去脉被搞清楚了。他们被许力、仇锦春通过伪造的票据,转入了自己名下的某公司。而找来“填坑”的300万,则是他们用同样的手段,从广发行某支行转至工行后贴现。这笔转出的资金总额是1000万元,其余700万流向何方?
    
     “700万中,有400万被分成2笔钱,最后进入同一个电子技术公司的账户,经核查,他们也是被骗公司,转入的钱是用来还账的。”王海洲说。就这样顺藤摸瓜,警方发现了3人经办的5笔伪造票据诈骗案件,涉及广发行、工行、农行3家银行,总额达2180万元。
    
     三人是通过何种方式得手的?“他们是通过‘资金贩子’来完成筹资的。”王海洲说。据了解,许力在本案中主要负责找钱,即找到合适的公司,通过骗其转账存款支付高息的手段,使其将资金存入预先设计好的银行内。“资金贩子”本身没有钱,但他们认识有钱的人,并充当了一种中介的角色,许力即通过他们找到受骗公司。
    
     其后,在受骗公司将资金存入银行的同时,3人设法将取得公司票据复印件,通过电脑扫描打印的方式,制作转账支票,将存款转入自己名下的公司,并尽快贴现。
    
     2003年1月7日,许力伙同王东军,完成了自己的第一个骗局,诈骗金额100万元。至9月17日,即农行报案当天,他们又骗得了最大的一笔金额1000万元。
    
     对话:天天忙着拆东墙补西墙
    
     昨日下午5时,郑州市第一看守所,从长廊里缓缓走出的仇锦春表情轻松,1998年他因票据诈骗罪,曾经坐过4年牢。当年的“许老板”身材高大,同样轻松但话不多。面对媒体,二人对于自己所做的,只说“我只是个跑腿的”。
    
     记者:第一起诈骗是你和王东军合伙的,你们怎么认识的?
    
     许力:我们就是通过朋友介绍,大概在案发前1、2个月。
    
     记:怎么想到用电脑打印做假?
    
     许力:我只是个跑腿的,负责找找钱,拿拿票据什么的。办法都是死过的王东军想的。
    
     记:那你们从中分得了多少钱?怎么花的?
    
     仇:我就拿了90多万,他(指许)开的可是顶极帕萨特。
    
     许:他(指仇)奔驰是三开门的呢。我才开帕萨特,也就分了65万元。平时吃吃花花,再赌嘛。我玩的多了,咱也是个玩家。玩的“百家乐”(类似于压大小的一种玩法),我看也害了不少人,我自己就输进去一二百万。
    
     记:生活不错。你们第一笔骗了100万,最后一笔上升到1000万,钱不够花?
    
     许:我们是拆东墙补西墙,被那些(受骗)公司发现了得还,不然人家就报案。
    
     仇:天天看着也怪忙。你要问“忙啥”,找钱嘛。转走的钱被发现,怕报案就得还,债像滚雪球一样。
    
     记:这次被判了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你们会上诉吗?
    
     许、仇:不会。我们很满意。当时法庭上吓得腿都站不直,死缓也算捡条命。
    
     警方:资金贩子、经办人无法可罚
    
     据办案民警介绍,根据刑法第194条规定,伪造票据诈骗100万元以上即构成死刑,二人涉案金额已经达到此标准。由于本案一重要被告王东军因肝癌于2004年4月20日去世,许力表示其是主要策划人,已死无对证。而仇锦春有重大立功表现。法庭综合多方证据,最终做出了死刑缓期2年的判决。
    
     “整个案件中,大部分受骗公司经办人都得到了高额的利息。”王海洲说。据了解,以农行受骗的300万元为例,受骗公司即获得许力等人返还的“高息”48万元。
    
     “钱存在哪里都是存,这些公司经办的工作人员,由于不是国家工作人员,因此无法追查其具体责任。整个事件,事实上就是在骗银行。”根据有关规定,对于用户资金不明流失,经法院起诉审理后,银行不能做出合理解释即要自行赔付损失。对于本案中起重要作用的“资金贩子”,民警表示,在没有证据确认其参与诈骗的情况下,同样无法可罚。
    
     本案中,办案民警提出两大问题:1、银行开户的印鉴、单据原件、复印件,除公司财务人员外人不能取得。由于目前各大银行程序不一,除人行正在准备实行“结算证”外,银行不统一转账支票形式,同时缺乏事后监督机制,只能使用折角辨认的原始方法;2、某种程度上,银行工作人员由于保密意识不强,可能将用户票据复印件流失,而这些行为也没有具体法规约束,一定程度是帮助了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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