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电子商务遭遇网络诈骗
资讯提供者:复韩
电子商务把互联网作为一种互动的商务工具来使用,如果不能建立一整套完善的网上信用保证制度,那么,电子商务可能成为某些不法之徒手中的欺诈工具。6月1日,雅宝竞价交易网的客户服务中心收到了一封不同寻常的email。一位山东泰安的王先生反映:他在网上通过竞价的方式购买了一部nokia8810手机,他汇款给卖主之后,就和这位名叫kiss590069的物主失去了联系。雅宝客户支持中心根据王先生提供的线索,查找之后发现:网名kiss590069的物主的所有注册信息的真实性都值得怀疑,并且该物主同时有4个物品在网上拍卖,都是手机,竞标的人非常多,物主的留言也很有吸引力。于是,雅宝初步认定这是网上欺诈,建议受骗的王先生向公安局报案。 没过几天,客户服务中心又通过各种方式找到了肖先生、白先生等其他4位受害者,这几位受害者的情况与山东王先生的情况基本相同:将钱汇给物主之后就与其失去了联系,手机不开、呼机不回,钱付了出去,货却没有收到。客户服务中心工作人员通过各种证据发现:进行这起诈骗的是同一个人,张家口市宣化区的刘福全。于是,在雅宝的积极配合下,张家口地区警方迅速将骗子捉拿归案。在这个案例里,雅宝网站一直积极地协助注册用户和警方破获这起网络诈骗案,雅宝当然出于保障客户利益的考虑,但是,我们会发现:雅宝其实在这起案件中不得不担当了一个她本不应该担当的角色。雅宝只是为用户提供交易平台,她没有责任担当侦察员的角色。这件事情的根结在于:如果中国的信用体系健全的话,这种事情不可能发生。如果想到诈骗一次就可能给自己的信用抹黑,并且影响自己的所有经济行为的话,谁还敢做这样的傻事?
电子商务是一个进步,它超越了时空的限制,使交易的范围大大扩大、交易的成本大大降低。但是,如果没有一套完善的信用体系来保证,风险将及其巨大,以致于发生上面的欺诈事件。
人们普遍认识到西方国家的发展电子商务的环境与中国是不同的。在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的支撑下,西方国家网上信用的建立可能更为容易一些。另外,互联网使用人数的众多也是保障网上信用建立的一个重要条件,当超过40%的人每天都在使用网络进行各种事物处理的时候,他所使用的范围早已超过了娱乐休闲,而与商务活动紧密地挂起钩来。
使用规模是个前提,网上信用是线下信用体系的一个延伸。而在这两个方面,中国目前都难以达到。雅宝ceo吴铁在分析中国电子商务的现实市场环境时,谈到四点制约电子商务发展的原因:网民结构决定了网络经济尚未形成足够的市场规模;互联网商业基础服务设施不够完善和健全;社会整体市场化和信用化程度不高;互联网商业的法律法规建设滞后。
在国内,这恐怕还需要待以时日。在互联网使用人数没有达到一定规模,而这些人群又局限在社会的某一层级上时,符合整个社会道德规范的网上信用的建立就会更漫长。当务之急是促进和普及对互联网的应用,使用各种手段来让更多的人体验虚拟的网络世界。只有这样,才能保证现实世界的普遍道德规范在互联网世界里得以延伸。
雅宝网站针对此类情况,即将推出一个旨在维护网上消费者利益、防止网上欺诈的“代收款交易保障”服务措施。这个措施将最大程度地保障网上交易的安全性,雅宝网站作为交易的第三方,将为交易双方代收交易款,从面防止了交易双方在网上直接交易时可能出现的欺诈行为的发生。
发生在雅宝网站的欺诈案绝对不是一个个案,这种事情极有可能在任何一个从事电子商务的网站发生。如果不重视这个问题,势必会对电子商务网站的整体信誉度产生不良影响,甚至影响电子商务的健康发展。正如得到雅宝网站帮助而挽回损失的一位受害人所说:“电子商务网站用户之间肯定存在一定的欺诈行为,而且,大部分都不可能在同城交易,这就很容易变成我这种情形。如果说雅宝网站要发展成中国最大商务交易网乃至世界大网站之一,这可能是实质性的关键问题。”
* 本文摘自 中国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