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信市场规范了SP们该怎么活?
在近日召开的2005“短信在中国”高峰论坛上,信产部电信管理局质量与服务监督处副处长沈泳涛透露,我国首部短信法规《通信短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将在近期正式出台。该《规定》从法规角度上进一步规定了sp经营行为准则,也规定短信用户使用短信的行为准则,对于利用手机短信息传播淫秽色情等有害信息的行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这部《通信短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的出台对于从法律层面规范短信市场大有益处,同时对于短信市场的健康发展也将起到促进作用,特别有利于维护广大短信用户的正当权益,使得短信用户免受套牢之苦,消费者定将拍手欢迎,因为以前短信资费不透明、未订制短信息却被收费、退订难、“黄段子”满天飞等问题深度困扰着短信用户。这下可好了,《规定》的出台能够遏制这些不良行为,还消费者一个干净、透明、规范的短信消费市场。然而“月儿弯弯照九州,有人欢喜有人愁”,在激烈的短信服务市场,本已黔驴技穷的sp们又要面临规范的法律风险,必使sp们的脸色刷地从晴天转多云。
曾几何时,短信的巨大商机和超额利润令sp们趋之若鹜,使得短信市场如日中天。2002年国内短信超过900亿条,比2001年增长5倍多。2004年短信移动量达到2千亿条,比2003年增长58.4%,现在全国各类短信、彩信,彩铃每天几千万条。短信甚至一度上升为电信运营商的主营业务,比如2004年在中国移动和联通增值业务收入中,短信业务收入占一半以上。正是迅猛发展的短信市场才埋下了sp们惨烈经营的祸根。短信作为电信增值业务,并没有让所有sp们都活得有滋有味,相反一些sp们活得特艰难。最近信产部电信研究院咨询中心崔纪平教授就透露“目前sp的运营情况是,51%的企业赢利,44%的企业亏损,另外5%处于赢亏平衡状态”。为了分食短信市场,也为了生存之需,一些sp们就绞尽脑汁地进行了种种经营策略创新,试图从消费们那里获得增值,诸如为消费者所诟病的“黄段子”、黑短信(未经许可强制订阅、欺骗类短信等)之类“增值服务”应运而生,虽然去年4月信产部曾出台《关于规范短信息服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加以规范,但因威力不够难令sp们望而却步,这次运用法律武器规范短信市场,该让那些歪道的sp或sp的歪道收手了吧!
面对管理层的出手监管,sp们得先当有个正确的认识,不要以为对这些老百姓反感的短信进行规范管理是断了自己的后路,恰恰相反的是,管理层对于短信的规范管理对净化市场和健康发展短信市场是有百利无一害的,因为只有在一个规范的竞争平台上,大家才能一门心思在增值业务上有所创新,从而实现自己的增值;否则,靠歪道取胜获取的利益并不安心也并不长久。
不可否认,短信市场规范了,对于sp们的业务收入或多或少会有所影响,但这种影响是暂时的,如果以业务创新的姿态去深耕短信市场必将有会更有收获。在法规许可的范围内进行短信创新可从两个方面双向展开:
一方面,sp们要洞察用户的新需求,注重创新短信内容。“黄段子”的确在短信发展的初期能够作为sp们的致胜法宝,因为初涉短信的用户对于这样的短信有着强烈的需求,但是随着“黄段子”的升级和短信传播的范围更广,“黄段子”不但有“性骚扰”之嫌,而且有的还成为影响家庭矛盾的导火索,“黄段子”的需求在自发下降不说,现在法规明确不允许,更促使sp们要在内容创新上下功夫。关键的是要抓住短信用户的健康需求和个性化需求大做文章,比如可针对用户学习需求强烈的需要,为他们专门定制专业知识短信,就英语学习而言,完全可以为用户每天提供几个重要的词汇,帮助用户记忆;就语文学习而言,可以有针对性地为用户提供经典唐诗宋词等服务,使用户在陶冶情操中快乐地学习。笔者只是提供这样几个可供创新的引子,擅长经营的sp们必能从消费者五花八门的正当需求中挖掘到自己的业务发展空间。
另一方面,则是要适应发展的新形势,着力创新短信形式。“超级女声”的成功离不开短信与之互动的成功,短信在增值服务上就应这样多方寻求与用户互动的增值的形式。与电视、报刊、广播等传统媒体的联姻当然是一种短信形式的创新,也可在短信服务本身的方式上进行创新,比如为用户提供代记短信、代发短信业务。在短信服务的对象上也可进行由个人用户向团体用户的创新,如针对企业用户可以尝试开展短信广告业务,针对政府部门可以开展公益短信服务,总之短信的服务不能停留在从短信用户方面寻求增值的老路,而应放开思路寻求一切合法的增值方式。
短信市场规范了,不是sp们的末日。在《规定》的允许范围内,sp们总应该能找到一条适合自己的生存之道。(天极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