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外贸中介横行义乌(3)
做生意凭感觉
记者来到了稠州中路上的一家手电筒商店讨教生意之道。老板姓孙,宁波籍。他正忙着与一位自称是外贸中介商的人交易,没几句交涉,他便开出一张“销货清单”,一笔五万元的生意几分钟内轻松成交。下午3点就发货,可除了点订金,大笔货款却说定两个月后支付。
记者问他刚才的交易怎么这么随意?孙老板苦笑道:“我们做出口生意都是这样的,一般收5%的订金,余款什么时候能收齐很难说。义乌市场大,同行多,你不这样做,肯定有人会做。出口生意这么诱人,如果坚持要现金交易,生意跑光了不是很可惜?骗就骗吧,要想赚钱,不被骗生意是做不大的。”他说自己已经被骗了几十万了。
被骗的老板们凭什么相信这些没有合同、没有担保的出口生意?孙老板笑言,凭的是感觉和信誉。中国小商品城的老板们都说,这么多所谓的进出口公司,他们实在分不清真假。第一次接触往往会认真些,有过几次生意来往后,也就觉得可信了。然而,记者从义乌公安部门了解到,近年来发生的案子大多利用了这点,建立信任后再以赊购货物、电话收费、伪造凭证等手段狠骗一笔,人影全无,弄得你血本无归。
让“伪中介”出局
对于义乌存在大批非法外贸公司办事处,有关职能部门是否应该有些更冷静的思考?为此,记者专门采访了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姚永成调研员(以下简称姚)。
记者:境外企业、境外经济组织和国内外贸企业在我省设立代表处(办事处)必须经过哪些审批程序?
姚:他们必须委托与省内有经贸往来或业务联系的一个对外经贸企业或对外经济组织作为承办单位,向省外经贸厅提交申报材料,经批准后,向工商部门申领工商登记证。国内外贸企业在我省设立代表处一般要经过当地政府经济协作办审批。
根据规定,代表处(办事处)不能直接从事外贸经营活动,只能从事联络等工作。但非法的外贸公司代表处(办事处)往往充当组货者的角色。组到货物后,通过有资质的外贸公司和外运公司把货物送到国外,从中赚取差价。由于流通环节增多,贸易风险增大。任何一环出现问题,这些非法的中介商都有可能卷走货物或货款,拍拍屁股走人。
记者:作为经营者,如何减少外贸纠纷?
姚:具有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外贸部门核发的《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的外贸公司才是合法的。与这些经过有关部门审批的公司交易,一旦发生纠纷,经营者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解决。各地的外贸、工商、公安等部门要协同作战,对非法的外贸中介依法取缔,这样才能保证外贸市场规范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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