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本“雅阁”用户讨说法
“万金已付,一车难求”,在经历了近一年等待后,天津袁先生终于美滋滋地开着本田“雅阁”车回家了。可是,半月多的使用让他心凉了半截,这辆广本“雅阁”车有这样一些“硬伤”:玻璃升降器容易损坏,屡修屡坏;后排乘员两人时排气管与底盘摩擦,致使异响不断。修理厂工作人员说:出厂时就这样,不止你这一辆,我们无法修理。
袁先生怎么也不相信自己花26万多,托人买的雅阁车竟有“先天缺陷”。2003年9月下旬,他提前预付了购车款,让远在湖北襄樊的妹妹托人买辆本田“雅阁”车。直到2004年6月份车才交付使用。谁料过了半个月,7月份的时候“雅阁”车左前门玻璃升降器失灵,按下去再也起不来。出现这个问题后,他就近将车开到附近一家修理厂,工人说“你这车我们修不了”,最好到广州本田“雅阁”指定的维修点去修理。于是袁先生找到广州本田汽车在天津“卫国道”的维修厂修理。维修厂说要交300元维修费。修理工将车开进厂里维修,时间不长就说修理好了。交谈中,袁先生从维修厂的工作人员口中得知:此车出厂时就存在这种毛病,他们也不能彻底解决问题,只是简单做了处理。没过多久,2004年9月,升降器“老毛病”又犯了。袁先生将车开到维修厂修理,维修厂的“王厂长”看后说:继续修。袁先生问:这可是新车呀,为什么同一个问题总是修理不好?王厂长说:不止你这一辆车有这样的问题,我们会尽量修,能不能修好就不清楚了。那次修理后仅隔了一个多月,11月初天气转凉,升降器又坏了,凉风直接吹进驾驶室,袁先生因此得了重感冒。他实在忍无可忍,联系到广州本田车的经销商——湖北襄樊华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经销商根据他们判断,袁先生车问题的原因不是升降器有问题……袁先生问问题出在什么地方?经销商也说不出问题究竟是什么,当然也无法给出解决问题的办法。袁先生一听经销商这么说,心想问题还需要自己亲自解决,无奈他又将车开去修理。不过这次他去了广州本田汽车公司设在天津的另一家维修站——解放南路维修厂。没想到,该厂和卫国道维修厂的说法一样:老毛病,出厂时就这样,没办法修理。
袁先生认为,偌大一个天津,就这么两个指定维修点,升降器又不是什么精密零部件,维修厂为何总是修理不好?他还告诉记者,这辆本田雅阁还有一个令他头疼的问题:额定载员5人,前排二人后排三人,可是当后排只有两人时,稍有震动后排气管就发出响声,我想可能是排气管和车底盘磕碰时发出的声音。对于这个问题,维修厂的答复也是“出厂时就存在的毛病,他们无法解决”。
“当初没车时想买车,有车后更发愁。车出现问题自己不会修理,只好让维修厂修理,但是车坏起来就没完没了,修到什么时候是个尽头?知道这样的话干脆先学习修车,等学会后再买车,这样岂不省了好多时间‘光顾’维修厂?”袁先生自嘲地说。
2005年3月7日,升降器再次按下后起不来了,解放南路维修点仍然只是简单处理了一下,结果刚过一个星期,3月15日,升降器又坏了,袁先生将该情况向有关部门反映。经协调,3月18日,广州本田汽车公司终于给了袁先生答复,一位姓李的女同志在电话中“安慰”袁先生:你的情况我们刚才了解了,不过我们这个部门是售后服务部门,我会向其他部门反映,最终会给您解决问题的。袁先生说:到今天我的车修了几次了,还不到一年保修期,还是辆新车呀,为什么会出现这些问题?我要求退车或者更换一辆同型号的“雅阁”车,你们什么时候才能解决问题?李女士说:我们会向其他部门反映,由他们给您解决。可是,其后的两三天里,故障依旧,广州本田公司却始终没有主动为袁先生解决问题。
记者致电广州本田汽车有限公司,售后服务部门告诉记者:我们和袁先生联系过了,他没有什么具体要求。这件事我们反馈给相关部门,由他们进行处理,最后将处理结果反馈给我们,再由我们为客户答复。记者问:按照惯例,产品出现这样的问题,一般会怎样处理?对方说:这个我说不出,今天早上和袁先生通话,只是听他语言描述汽车问题,我们的技术人员还没有看到他的车。记者问:负责处理类似事件的是什么部门?我能否与他们通话?对方说:您先别着急,他们也不会马上答复您,要等到技术部门人员看到车,其间还可能要拍图片,到专卖店了解情况,最快也需要两个工作日,在这之前,谁也说不好怎么处理。应记者要求,工作人员答应届时会将处理结果向记者作一回复。
当初购车时规定:凡出现问题,在保修期内,可以至本田厂家指定的维修点免费保修。据袁先生讲,至买车到现在他已修理了不下7次,每次维修后用不了多久又出现同样的问题。那么,是特约维修点的服务有问题,还是车本身存在先天质量问题?记者电话采访了广州本田汽车天津特约维修点。
位于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的特约维修点工作查阅维修记录后告诉记者:3月4日我们这里的确有一车牌号为“津cv××××”的来过,不过只更换了一个“刹车灯泡”(音)没有维修过你说的升降器。让记者再向其他维修点咨询。
记者致电广州本田汽车公司位于天津市东丽区的另外一家特约维修机构——广本凯通特约服务店。一位姓陈的经理听记者说完袁先生修车经历后立刻纠正说:这位袁先生可能说的与事实不符,他来我们这儿根本没有那么多次数。而且他说的升降器问题也不是一种故障。记者问:升降器只降不升不是故障那是什么?陈经理解释说:袁先生的本田雅阁车在左前门玻璃处设定有“防夹手”功能,比如,车窗玻璃上有水、灰尘或其它脏物,玻璃上的阻滞增大,会马上把这一情况传导给控制电脑,控制电脑以为是夹到乘员手了,立刻会发出下降指令,所以处于正升状态的玻璃会马上下降。这种情况不是没有。记者问:那这种情况正常吗?陈经理说:正常情况下,只降不升的情况不会出现。记者问:出现这点一般会怎么处理?陈经理说:我们会清洗玻璃,除掉上面的脏物,再打蜡,经过这样处理,一般都会升降自如,袁先生升降器我们以前就是这么修理的。记者告诉陈经理说:但是据袁先生讲,他的升降器这几天又只降不升了,这是怎么回事?陈经理沉默之后说:我不知道袁先生有没有冲洗车……如果继续出现问题,我们只有给他更换一个新的“玻璃导轨”。不过要等厂家批准才能换。记者问:不是保修期内可以免费修理吗?陈经理说:要先向厂家申请,厂家让换我们就换。当记者告诉陈经理袁先生对特约维修点的维修水平有点怀疑时,陈经理笑着说:这是电脑反映太灵敏了。言下之意升降器屡修屡“坏”和他们维修水平没有关系。
袁先生希望广州本田汽车公司能够做到他们的承诺,尊重消费者合法权益。“升降器只降不升,已经伤害到我的身心健康了。因为车窗不能关,我还因此得了重感冒。我本人希望广州本田汽车公司能尽快解决我的问题,退车或者更换同型号的车”。
广州本田汽车公司售后服务部门的余先生3月22日给记者回电说:我们已经和袁先生联系过了,这件事会尽快为他处理。记者问:公司打算如何处理?由谁处理?余先生回答:我们会和公司设在天津当地的特约维修点联系,由他们负责处理。记者说:天津雅阁用户的车屡修屡坏,您认为原因是什么?余先生对故障原因避而不谈,转而一再告诉记者:我们很快会处理完这件事,听用户反映,他的车也不是什么大问题……记者说:升降器只升不降是小问题?小问题会屡修屡坏?余先生回答到:这可能是袁先生的车玻璃有赃物或者有其它阻滞,我们会尽快查明原因,给用户解决问题,同时给您回复。
获知天津袁先生的投诉后,广州本田总经理办公室的温玉贞给本刊回函称:2005年1月1日用户袁先生的车辆行驶约20000km时候在天津凯通店检查过玻璃升降器,并没有更换;2005年3月21日,中乒店陈连鹏联系用户,与用户约好第二天来店处理,3月22日因个人原因没能回店;3月23日陈连鹏再次与用户联络,用户因眼病住院不能回,3月28日与陈连鹏联络,用户还没有回店处理;4月5日联络用户,已与用户约好4月7日回店处理;4月7日用户到店处理,升降器已调整好,排气管因用户自己加装排气管套,使后保险杠与排气管间隙变小而产生干涉,发出异响,已向用户说明,用户还反映刹车灯泡有问题,经检查没有发现异常。我们已多次与用户联络,催促用户尽快回店检修车辆,由于用户原因未能及时处理,我们将继续跟踪处理这起投诉。
当记者再次联系袁先生,就广州本田汽车公司的处理过程向其求证时,记者得到的答复与广州本田的处理过程有多处不符,袁先生说,升降器出现问题至少7、8次,每次去修理,广本维修人员都是进行简单处理,并没有给他任何维修记录,所以他们的说法并不准确。此外,广本方面说刹车灯泡没有问题,可那是他们安装新灯泡后广本检查作出的结论,此前因刹车灯泡问题他们已经更换过,这恰好说明广本存在问题。事件链接:1月9日,离一场洞房花烛夜的喜庆婚宴还有三个多小时,杭州石桥镇新郎周先生迎亲的婚车车队中,一辆本田雅阁轿车突然发生车祸——当场一人死亡。在这起车祸中受伤的两名重伤员,经抢救无效先后死亡。至此,这起大车祸造成三死两伤,成为杭州市2005年发生的第一起特大交通事故。
有目击者称,从事故现场分析,本田车在撞击瞬间的行驶方向偏向左侧,划了一道长长的弧线,侧滑50多米远,然后车头撞上了低矮的花坛。巨大惯性使车身打转,车后部又重重撞在连接花坛的水泥隔离墩上(这里正好是上塘高架引桥的起点,花坛变水泥墩)。崭新的广州本田轿车当场解体,在车厢底部的车身底板前后焊接连接处断为两截,两前轮承载的驾驶室翻到对面车道;两后轮承载的车体在原先车道上;车后座上新娘三名年轻的表亲,均被甩出车外,重重摔在马路上……坐在后座上的上柏镇集镇人19岁男孩宋炳连已当场死亡……
上海交通大学车身技术中心储国平博士接受沪某媒体采访时认为:在我来看,具体原因很难判断,但是有一点可以肯定,此次轿厢断裂,肯定和设计以及制造质量有关。而且很明显,断裂的部位在轿厢前后钢板的焊接连接处,能不能断定焊接质量我不能肯定,但是作为主要缓冲以及吸能装置的轿厢侧围没有起到作用,我觉得非常奇怪。在被问到事故是否和日系汽车公司过于注重降低成本有直接联系时,储国平博士认为:日系汽车公司和韩国汽车公司中,无论是钢板的厚度还是材料使用,成本因素影响比较大,钢板厚度相比德系以及美国车系要薄一些。(以上内容摘自《东方早报》2005年2月2日,记者:卫金桥)
法律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一条规定: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第二十二条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在正常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情况下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具有的质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但消费者在购买该商品或者接受该服务前已经知道其存在瑕疵的除外。经营者以广告、产品说明、实物样品或者其他方式表明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状况的,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实际质量与表明的质量状况相符。第四十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本法另有规定外,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四)不符合商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四条规定:生产者应当对其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产品质量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二)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但是,对产品存在使用性能的瑕疵作出说明的除外;(三)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第三十一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属于产品的生产者的责任,产品的销售者赔偿的,产品的销售者有权向产品的生产者追偿。属于产品的销售者的责任,产品的生产者赔偿的,产品的生产者有权向产品的销售者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