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更要讲信用
近来,在一些新闻媒体上,含有不良内容的广告频频出现。有的广告格调低下,用语粗俗,或语带双关,令人联想到一些低俗的情景;有的广告则滥用成语,或用一些谐音字替代,常常以非为是,令人反感;有的广告内容虚假,夸大功能及疗效,让人不知所从,不少人因听信虚假广告蒙受身体及财产损失,等等。这些不良广告违反职业道德,背离精神文明建设要求,引起了群众强烈不满。
不良广告之所以屡禁不止,一个重要原因是,一些新闻媒体重新闻采编,轻广告管理。为了增加收入,不论其他,只要给钱,什么都登。一些管理部门执法不力,反应及措施滞后。维护广告市场秩序,是各级新闻宣传管理部门、新闻媒体和政府管理部门的重要职责,我们应依照《广告法》、《广告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强对新闻媒体广告的管理,进一步规范广告发布行为,及时清理种种不良广告,还广告市场的健康、有序与文明。
新闻媒体广告是新闻宣传工作的组成部分。广告也有导向。好的广告,不但有利于市场的繁荣与发展,也给人们的衣食住行等带来种种便利。置身于良好广告的氛围中,人们不但能获得视觉、听觉的精神享受,更能感受一种先进、高尚、文明的广告文化。而不良广告带给人们的是一种污染和伤害。社会各方面,首先是新闻出版管理部门,应充分认识不良广告的严重危害,切实加强领导,强化广告监管,对不良广告绝不能放任自流。
广告是新闻事业繁荣发展的重要方面。这不单是指,好的广告会成为新闻媒体的经济源泉,也意味着,不良广告的泛滥,会损害新闻媒体的公信力,最终损害自己的利益。作为新闻媒体,应恪守职业道德,加强行业自律,提高把关意识,自觉抵制各种含有不良内容的广告。不能这边新闻采编唤起良知伸张正义,那边又为不良广告大开绿灯,消解正确舆论引导的责任。新闻采编和广告管理,同样需要“两手抓”。应加强新闻媒体负责人和广告从业人员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马克思主义新闻观、新闻职业精神和职业道德教育,增强识别和抵制不良广告的自觉性、坚定性。要做好广告内容的审检工作,由新闻媒体负责人总把关,安排专人具体把关,建立追究责任制度,同时明确广告审查员的职责和义务,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对不良广告实行“一票否决制”。
加强对不良广告的监管,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也要切实负起责任。应加大执法力度,对不良广告依法严肃处理。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的,应对广告经营单位予以公开曝光。加强广告监测,拓宽信息渠道,对不良广告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处理。同时,结合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将不良广告记录纳入经营单位的信用记录。
我们相信,有各相关部门的相互支持,协调好、配合好,不断改进和完善治理不良广告的方式方法,我们的广告宣传,一定能够坚持正确导向,保持格调健康向上,传播有益于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先进文化,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统一,使我国广告业更快更好地发展。(魏民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