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西安体彩凭啥享受责任零风险
炒了近乎五十天的西安假彩票案,在央视半小时记者的追踪调查下,终于有了“重大”突破。何等重大呢?彩票承包商杨永明被拘捕了。本来,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在彩票发行环节中制假的一方将无条件地受到法律制裁,杨永明拘捕可属正常。然有了其2000年被暴露做假而逍遥法外的前例,这次的拘捕理所当然就属于“重大突破”。
仔细推敲一下,这个“重大突破”竟是如此不堪一击:首先,杨的拘捕似乎是为本案定了基调——责任人找着了!杨永明多次涉嫌体育彩票的作假,而且他还与体彩中心签有承包销售即开型规模体彩的合同书,合同书上明确规定,杨承担所有的安全责任、经济责任和相关法律责任。也就是说,与杨签约的陕西省体彩中心在合同中享受责任零风险。先不说合约的合法性,单就责任来说就是不公平的,既然连以公益为名的体彩中心都想坐收渔利,又如何能够阻止合约人的做假行为呢?更不要说,个人承包体彩业务,完全是违规行为,体彩中心与杨永明的合同应该算是无效。按照这种推理,杨永明只能算从犯,真正的主犯是体彩中心!至于把杨的拘捕说成是重大突破的背后,似乎隐藏着逃避责任的嫌疑。其次,证明体彩中心为主犯的依据是,它涉嫌默许或勾结相关行政环节(例如公证处公证员),放任造假之风逾演逾烈,这是一种严重触犯法律的行为。再则,据央视记者采访体彩中心知情人士的话说:彩票造假在(当地)业内已成为公开的秘密。由于体彩中心无需承担任何风险,承担全部风险责任的承包人要想赚钱,唯一的办法就是在造假上花功夫了!
本来,体彩中心应该是所有责任的承担者,它最重要的责任就是要保证彩票业的信誉责任。然而,为了利益它竟见利忘义,还弹精竭虑逃避责任,千方百计享受责任零风险的特权。这种“零风险”特权是从哪里来的呢?首先是以权力为手段,利益为诱饵,等别人上钩后,再以毁坏法治为代价合伙做假赚钱。其实,这种情况一直以隐性的形式在一些领域存在着。政府部门零风险的特权,导致官员不守法,老百姓要想钻法律的空子,就必须接受政府部门享受零风险待遇的事实;反之,政府官员若想永远享有零风险特权,也不得不与合伙人达成一定默契。就西安假彩事件来说,这么多年了,也曾经见过光,为什么事情发生后,体彩中心发言人竟还敢以他的人头来担保没人造假呢?可能他是觉得即使出事,“上面”也会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杨永明已有过前科也没啥大事)。但这回他也许万万没有想到,不起眼的农村娃娃刘亮较真了,非但不要命,而且把央视的注意力也吸引了过来,还请了律师一定要打赢官司。这回没辙了,因为据说纪检部门已开始对陕西省体彩中心进行调查。
零风险的好处是什么呢?大概就是只赚不赔了。中国一些行业存在此倾向,彩票业如此,股票业也如此。只是在没有曝光之前,众多彩民(股民)也只顾傻傻推算。但任你再怎么算计,又怎能够跳得出那个根本就是假相的圈套呢?西安假彩事件涉及违规甚至违法的部门已不仅仅是体彩中心,还有其他部门。仔细想想,公信力在一张小小的“游戏券”中丧失,这不得不说是一种极大的悲哀。零风险的坏处,从小处说,一旦患得患失就将立马丢失这种特权;而从大处说,严重破坏了国家的经济甚至政治秩序,使法律的存在形同虚设,诚信从某些政府部门开始缺失,贻害的必将是整个国家。
同时,政府部门享受零风险特权待遇,也严重损害了政府形象,非但丢失公信,更斩断了国民与政府有难同当的可能!为贪眼前小利,而丧失长远打算,这种责任零风险特权待遇还是少“享受”的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