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失败,居然要跳楼(4)
知情人:一年多来,有一帮湖北孝感籍人,他们利用全国人民对首都的信任,先后在北京开了至少三四十家所谓的连锁加盟公司。这些公司大多集中在北京西客站附近,因为这里方便各地中小投资者坐火车来考察加盟。他们先按照合法程序申请注册公司,随意捏造一个韩国的、法国的或者是香港的境外知名品牌,弄一个商标受理通知书,再在广东、浙江一带找一些小的厂家生产一些样品,一家连锁加盟企业就这样成立了。然后他们制作精美的宣传册、网站,通过各种渠道大做广告,以"小投入、大回报"为诱饵,吸引各地特别是二级以下城市中小投资者前来加盟,骗取加盟款。
根据知情人提供的线索,暗访之前,让我们先来听听两位专家的说法。
郭戈平(中国连锁经营协会会长):按照1997年国内贸易部颁布的《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里面的规定,具备特许的企业应该是有一年以上的成功的经验,有自己的直营店铺,有为它的加盟商提供培训、物流、服务的能力。所以在这一点上,就是它的进入资格上现在有很多企业还没有具备这个资格。包括它的独立法人,自己的商标等等,还没有具备这个资格它就开展了它的加盟活动。
吴敬清(北京浩天律师事务所律师):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对于注册商标这一块的出现加盟陷阱。就有的特许商他手里可能没有注册商标,也许他正在申请办理注册商标。因为中间还有一个异议期,那么可能这个商标最后没有被授予注册商标证,所以拿到商标受理通知书,不代表你一定能够获得商标注册。但是很多的普通的消费者他不明白这里面的情况,他认为就是拿到商标受理通知书,然后特许商可能就跟加盟商说,你看我现在已经有商标了,就是国家商标局已经给我发商标证了,很多人不是特别清楚,因为你是法律之外的人士可能不太容易分辨到底你是受理通知书还是商标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