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掘金差点血本无归
12月17日,我在偶然间看到某电视节目中讲到有个人如何怀揣300多元到北京打工,到后来开公司做大生意的。我很敬佩他的聪明勤奋,同时也对饰品行业发生浓厚兴趣,对他的租赁经营模式感到新颖好奇。
几天后,在简单了解行业知识后,打电话开始加盟前的咨询。接电话的是“***”的a小姐,这个a小姐在以后的事件中起了很重要的作用。a小姐说,您只需找好店面,交一定押金,一切由总部完成,交给您一个生意火爆的连锁分店。还承诺了很多加盟后的服务,比如营销专家上门贴心建议策划指导,退换货,返还押金等等“零风险”经营,和网站上的内容大体一致。
我犹豫不决。一方面我亲自看了电视片,对公司有了先入为主的信任感,而另一方面我知道这个行业名堂多,配货、退货、换货等权利全部由总部控制,好不好全凭公司的整体经营水平,而这个公司刚刚注册成立,运作得如何很难说。
我向a小姐表示我不能前往北京考察,怎么办?a小姐回答:“现在是12月底了,在2005年元月1日开始要收取加盟费2万元,您最好能在此之前签定合同!您不能来北京,可以交2000元定位金嘛!”
“定位金是什么意思?”
“定位金是您在12月底以前把位置定住,我们可以把合同签订在您汇款之日,然后邮寄给您签订后返回总部,这样您就不必多出那2万元加盟金了,咱能省2万干嘛不省呀”!
我问:“当我取消不想做这个项目时,定位金能不能退?”
a小姐很肯定地说:“能退!”
“退的时候麻烦吗?”
“不麻烦!加盟我们是零风险嘛!”
既然这样,我还犹豫什么?我于12月30日把2000元汇入指定帐号,三天后我收到“***”寄来的光盘、手册、合同和收据。我仔细看了看合同,发现很多地方含糊不清,极易在以后的经营过程中产生纠纷。合同的结尾处,客户代表一栏,清楚地签着:a**,并加盖公司公章。由于我还有诸多疑惑,特别是合同含糊不清的地方,我要求按公司的承诺在合同上注明。这样我必须得去一趟北京。
我在去北京之前,向a小姐提出要湖北地区加盟商的地址电话,想了解一下其它加盟商的经营情况。这个时候,a小姐推说手头没有资料,允诺查后回话。第二天在登上火车前几个小时,我还没有收到a小姐的回话。我无事,便在武汉汉口最繁华的地段考察饰品小店,无意中,我惊喜地发现了一家“***”加盟店。我仔细看了看店里配的货品,又向店主了解加盟前后的情况,发现情况相当不妙!店主说:“你会大失所望的!我们是12月中旬开业的,他们配发的第一批货我一次就退回了1万多元,原因是货品档次太低,款式陈旧!到目前为止,北京‘***’还有几万元的货没给我发完呢!我店里卖得好的货都是我另外代理的,他们的货卖得不好!”的确,他们店里的货就是拿到我们县级市,也是不好卖的。这离我的预期实在太远了!按照总部的合同,当进货达一定的量才返“品牌维护费”,我暗暗计算了一下,这家加盟店什么时候才能拿回那一万三千元呢?